马永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高层建设安全风险隐患整改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逐级落实高层建筑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建议
按照《全省高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郑州市高层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原区高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高层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高层建筑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目前已对全区1701栋高层建筑安全责任单位进行了落实,并开展隐患整改工作。
二、关于高层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加大整改力度的建议
根据中原区高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的要求,中原区住房保障中心了成立中原区高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工作指挥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辖区内的高层建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次活动中,各单位要根据所负责领域进行分工,组织动员本单位人员参与,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和工作质效。要求各单位落实落细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及专家责任和整改责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加大整改力度。
三、关于畅通群众参与渠道的建议
我方已结合中原区物业小区服务质量专项活动,向全区畅通举报渠道,包括邮箱和联系电话,聚焦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建筑安全隐患等问题,中原区各物业小区居民可通过该渠道反映相关问题,届时我局会派出人员进行调查,并进行反馈,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希望你们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的开展。再次感谢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