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5053/2025-00063
  • 中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提案,建议提案,人大议案
  • 2025-06-25
  • 2025-06-25
  • 2025-06-25
关于对推进房企代建道路移交管理,提升我区宜商宜居环境的建议事项的答复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060号建议的答复

吕志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房企代建道路移交管理,提升我区宜商宜居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中原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房企代建道路移交管理,提升我区宜商宜居环境的建议”,我区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围绕主干道、安置区、重点项目周边未移交管养道路,成立移交工作专班,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道路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日例会机制,梳理已建成未移交道路建立工作台账,逐条道路梳理存在问题及移交计划,完善资料按现状分批移交。其中,城管局负责房企代建及无主管道路移交,区城建局负责有建设单位区管道路移交。

根据工作要求,道路病害由专班成员参与道路进行现场查看,共同普查道路病害并形成问题台账,后续病害处理由区城管局负责按照立项、评审、财政评审、招投标等流程推进,统一实施处理。针对路灯、交通等市级负责接收的项目,分批次梳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台账,由区财政支持资金统一进行整修后,由建设单位向市城管局、市交管局移交。

明确任务后专班即刻启动了第一批与第二批共计27条道路的资料移交和手续补充工作,并开展道路病害现场踏勘;其他批次道路同步开展完善资料等工作,截至目前第一批与第二批共计27条道路移交资料核查及现场踏勘已全部完成。

今后,针对新建道路移交问题,将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属地街道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督导责任”三级责任体系,细化验收标准及流程,加强各部门交接管养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会议,明确各单位责任边界,共同商讨如何高效地推进道路交接养护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打通和完善设施,相互促进。确保“建成一条、验收一条、管养一条”。  

以上如有不妥之处,请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便我们及时改进,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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