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中原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品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近年来,围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我区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实施上,突出高位集成。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党政统领的“双组长”指挥体系,成立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城市更新具体工作。二是融资渠道上,导入众创思维。对“四旧一村”等政府主导项目,充分发挥平台公司作用,优先申报政府专项债,降低使用成本;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鼓励企业、产权人采取股债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渠道融资。三是发展路径上,聚焦产城融合。聚焦科技服务业、都市型工业两大主导产业,围绕构建“一区多园”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全面推广有机更新,循序渐进盘活存量土地,稳步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四是品质提升上,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扎实推进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治理,充分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城市更新决策共谋、建设共参、成果共享。
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拓宽资金来源、创新合作模式、加强跨部门协同合作。”等建议非常切合我区实际情况,结合建议,下一步,我区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城市更新融资工作。健全多元投融资机制,加强政银企高效合作,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城市更新金融产品,加强项目遴选和管理,简化审批流程,吸引金融机构抓住城市更新机遇,扩大融资渠道。例如:西石羊寺利用城市更新贷融资9亿元、郑煤机老厂区利用上市企业股权融资5亿元、二砂文创园利用城市更新贷融资12.88亿元。同时,结合住建部、财政部城市更新政策,围绕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综合改造、城市公共空间等领域,积极正确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专项债等,探索“政策性资金+社会资本”联合模式,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强化多元公众参与。城市更新利益主体更加多元,相关决策需要反映多群体的利益诉求,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鼓励市场化手段促进多方合作,激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逐渐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参与的机制模式。例如:中原区政府利用平台公司中原产投为桥梁,租赁产权方房屋,与运营单位云松商管公司合作,磨街运营单位出资0.86亿元,撬动项目投资2亿元,促成项目落地;设立“应急转贷周转资金”,投放0.46亿元作为中原小微企业园周转资金,撬动运营方联东U谷实现投资7.3亿元,实现“一方投资、多方联动、撬动一片”效果。
三是强化协同联动机制。中原区委、区政府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相关区直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平台公司等有关单位组建了中原区城市更新工作专班,形成“领导小组—工作专班—项目公司”工作架构。将进一步完善协同机制,厘清各部门权责边界,持续建立推进会、调度会、观摩会、季考核的工作机制,从资源挖掘、项目谋划、设计策划、入库评审、方案实施等多方面进行推动,形成多部门机制联动,集中发挥优势,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以上如有不妥之处,请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便我们及时改进,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