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B
王占霞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区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统一规划建造外来务工人员专用廉租房。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通知》(郑政文〔2013〕113号)精神,从2013年5月开始,郑州市全面推行廉租住房(以下简称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经适房)“三房合一”的住房保障管理新机制,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廉租房、经适房和公租房对象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经适房、廉租房资格申请并入公租房资格申请,统称公租房。公租房的规划建设由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统一管理,我区没有相关权限。
二、出台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奖励政策。
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12】213号文中,已首次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保障,目前我区执行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6】110号)文件同样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保障,并首次明确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市户籍人员一样可自由选择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目前我区已有600余户外来务工人员入住公共租赁住房,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归属感。
希望您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的开展。再次感谢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