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余波、申法宪、冉松彩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住宅小区项目物业管理予以星级评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住宅小区项目物业管理星级评定开展情况
2013年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星级评定方案〉的通知》(郑房〔2013〕86号)精神,由郑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牵头,在全市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星级评定工作。主要对物业管理小区综合管理、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绿化养护服务、设施设备管理进行综合考评,对于考评通过的小区授予5星级达标小区,未达标的小区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为我市物业管理健康有序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我市已连续多年,在住宅项目之外,单独设置示范大厦或优秀大厦评比,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提供更好的项目给广大企业。
二、我局对物业小区星级评定所做的工作
近几年中原区有一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参加五星级评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其中我区对参加星级评定的小区进行初评初验,在初评环节上严格按照标准,对查出的问题一一进行罗列,要求物业项目对未复合星级评定标准的项目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送我局。
随着国务院取消物业管理二级以下资质,全国各地均在拿出新的管理方案,郑州市相关方案已由市房管局进行研究制定,目前还没下发,待文件下发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履行自身职责,做好我区物业服务行业指导,使我区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
希望你们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的开展。再次感谢你们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