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城管函[2017]23号
签 发 人:周 岭
办理结果: B
对区九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703130号
提 案 的 答 复
王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精细化管理手段加强扬尘污染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原区位于郑州市区西部,辖区总面积97.1平方公里,总人口75万。辖12个街道办事处,共46个行政村、142个自然村,91个社区。作为老工业区,我区老旧小区多,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较为聚集,城市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城市管理难度较大。
为彻底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题,补齐短板,我区以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为契机,以“四乱”问题整治为抓手,在强化主次干道市容问题治理的同时,分阶段、分步骤对辖区支路背街实施综合整治提升。采用“一二四五”工作机制,即:“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结合、坚持四个注重、确保五个到位”,创新思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上下联动,逐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牵头管,辖区办事处负总责”的工作推进机制。目前,辖区“四乱”问题基本得到控制,市容市貌有了明显改善。
针对您所提出的“关于以精细化管理手段加强扬尘污染治理的提案”有3点措施:
1、“部分区管道路和背街小巷存在路基残破、坑洼不平、路面积水”的现象确实存在。随着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各项工作的迅速开展,背街小巷整治已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程。根据我区支路背街小巷摸底排查结果,对各条支路背街小巷按道路损坏程度逐一实施大中修;对区级管辖道路出现的脱皮、缺块等道路病害,我们将加大巡视力度,秉承“即时发现即时处理”原则进行养护维修,避免造成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道路完好率达到95%。
2、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3、在扬尘治理方面,一是提高机械化清扫作业强度。根据市、区大气办相关要求,将原来的两班次作业改为四个作业班次。延长作业时间,消除作业空档,实现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作业的全天候覆盖。每天仅大型冲洗车、洗扫车累计平均出动车辆240余台次,每天累计平均洒水约2180吨,机械化清扫率提高至85%。基本覆盖全区主要道路。二是加强背街小巷扬尘治理工作。将三环以内前进路、洛河路等14条支路背街纳入到机械化清扫覆盖范围实行全面冲洗作业。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比例10:2配比浓度向背路背街喷洒抑尘剂,并且每间隔两天对喷洒抑尘剂的道路实施一次喷雾作业,抑尘剂利用其身的胶性,有效地将微小尘土凝结在地面,走到了较好的抑尘效果。三是作业程序更“精准”。经过近阶段的摸索和实践,机械清扫(冲洗)作业程序更加规范。针对一条道路不同状况和污染程度,采取不同的冲洗作业模式。机扫针对性更强、质量更高。降低扫盘高度,通过与车辆厂家沟通对现有车辆进行改动,扫盘下沉1CM,在车辆作业时,使扫盘与地面结合更加紧密,起到了尘土清扫效果,提高道路整体清洁度。并且,针对路侧石无法得到有效清扫问题,对小型冲洗车前喷头进行改装,在前置喷架两侧各加装喷头,将道路侧石纳入到高压冲洗范围内,提高工作效率,消除冲洗盲区,有效清除侧石处残存的尘土。四是抓重点,围绕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内道路,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依托,综合开展道路洗扫作业。对该区域前进路、伏牛路、岗坡路、华山路4条道路清扫保洁权限进行调整,进一步提升该区域清扫保洁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作业程度,促进该区域人工清扫与机械清扫协调配合,严格落实“双十”标准,严控道路浮尘含量。五是攻难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污染源的管控,针对性开展道路扬尘治理。对陇海路等运输建筑物料等重型车辆较密集的道路,设置专车不间断实施道路洒水冲洗作业,始终保持路面湿润。
在政府投入方面,今年区财政投入1275万元采购了36辆道路洗扫(冲洗)车,联同市级奖补31辆新能源洗扫(冲洗)车,共计67辆,总价值达3000余万元。无论在投资总额还是新增数量较往年增幅最大。随着本批车辆投入使用,机械化清扫能力将得到较大提升。
在渣土车治理方面,我区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专责小组,针对辖区道路扬尘、渣土车带泥上路等实行24小时联合执法检查,要求专责小组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如发现渣土车、道路扬尘等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的问题要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责任部门及时处理;同时,又抽调85人,设立5个渣土车固定执勤岗、2个流动巡逻岗,坚持每天晚上检查渣土车、物料车沿途遗撒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做到大气污染防治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同步推进、共同治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与政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