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城管函[2017]30号
签 发 人:周 岭
办理结果: B
对区九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703096号
提 案 的 答 复
王国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生态廊道未贯通节点及时贯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关注我区绿化建设的做法表示衷心感谢,接到提案后,区绿化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我区已建成的生态廊道逐一进行排查,建立废弃路口整治工作台账,针对不同廊道分类制定整治方案。一是对尚未完工验收的生态廊道,建议计入建设工程进行整治(如:西四环施工单位已开始整治);二是对一部分完工的廊道,建议计入工程二期进行整治(如:西三环已开始整治、中原路已基本完工);三是对已完工进入管养期的廊道(如:航海路、郑上路、铁魏路),由于资金未纳入预算,我单位已向区政府报告请示,批准后公开招标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与政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