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3725558/2017-00065
  • 郑州市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提案,政协提案
  • 2017-10-13
  • 2017-10-13
对区九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702086号提案的答复

高志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原区食品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有效载体开展法制宣传科普教育

    以街道社区(村)为单位,对重点区域(农村、学校、幼儿园)、重点对象(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重点环节(冷链贮运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出一般隐患在街道食安办和街道食药所的指导下由社区督导解决,排查出重点隐患上报相关局委,由局委指导解决。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下发《致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共5000份,要求食品从业单位务必做到“十做到”、“十不准”;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食品药品安全大讲堂、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多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安全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2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广大市民对食药安全的关注度;在现场检查中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中推广“食证通”学习软件,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的同时,对经营者进行考核;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有奖举报制度

    根据《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原区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食品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强化信息公开,与市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建设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发布食品经营单位红黑榜和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等内容预计年内也将正式向社会公布。食品经营单位从事该行业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办法》中规定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

    “12331”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咨询、投诉、举报专用电话,负责统一受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事项,只要居民打此电话就会自动转接到所涉及区域。我区向社会公布了12331投诉举报电话和监管部门办公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不断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流程,明确投诉举报电话接听、受理、办理、督办等工作程序,完善登记台账,确保投诉举报工作依法依规有效运行。截至目前,共接到各类投诉举报431起,已全部转交各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进行办理和回复。

    四、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要求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在官方网站上发布自查报告通知。同时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中推广“食证通”学习软件。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五、开展示范创建创建活动

    以食品安全为目标,以创建活动为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和制度,着力打造2家示范农贸市场(岗坡农贸市场和工人路农贸市场)。示范农贸市场必须满足其中一项要求: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应根据种类、数量和风险等级确定检测频次。对检测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应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同时认真填写《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销毁记录登记表》,并向所在街道食药部门报告。

    今年,是全面实施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新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的第二年,我区定会落实最严格的监管,力保我区食品安全。

    感谢您对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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