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
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从业者以及广大群众对新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常识的知晓率,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工作。一是印发宣传资料。在辖区内印发《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解读》等宣传资料5万多份。二是开展宣传活动。举办12331投诉举报主题活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20多次,摆放展板200多块,惠及群众7万余人次。三是重视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及各类媒体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法制培训。举办食品安全法知识讲座、食品安全专题培训班,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加强对监管执法队伍法律法规方面的教育培训。在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中推广“食证通”,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考核。
二、实行监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为保障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度。在官方网站定期发布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情况、食品抽检结果、消费提醒等信息动态,供广大市民监督。同时向社会公布12331投诉举报电话、行政审批电话,确保人民群众沟通渠道畅通。
三、建立投诉举报奖励机制
2013年我区印发了《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原区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中原政办〔2013〕2号文),利用公共财政资金,对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四、关键区域抽查整治工作
为加强对关键区域、重点领域的监管整治。一是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源头治理,重视痕迹化监管。制作发放食品经营单位社会信息公示牌1000个、进货台账5000本,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二是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安排专项经费90万元,已组织食品抽样检验665批次,抽检合格率94.29%。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严格按照后处理办法进行处置。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米面粮油、肉奶等主要品种,学校及其周边等重点区域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先后出动执法人员55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13500余家次。四是推广餐饮“明厨亮灶”。免费对餐饮店进行改造,将餐饮后厨通过视频监控、透明橱窗形式呈现在消费者面前,接受公众监督。目前已进行签约303户,完成改造112户,基本覆盖中型以上餐饮店。
五、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惩处力度
高度重视稽查办案工作,集中力量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建立食品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联防机制,重大典型案件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查处率100%,受理件按时核查回复率100%。通过严惩重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增强了生产者、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对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起到了促进作用。
六、加大对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
结合我市“双迎攻坚”活动,加大对“两小”店督查力度;以创建示范店、示范街、示范农贸市场为契机,营造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借由食证通这样一个平台,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要求从业人员在食证通学习时间不低于40学时,考试80分以上才能取得电子证书;组织开展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整治,深化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