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城建函〔2018〕13号
签 发 人:张海林
办理结果:A
对区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803114号
提案的答复
张传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建筑屋面的临街面加装喷雾或吸尘装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中原区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大力推进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市政基础和“四个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辖区存在许多建筑工地,全市各级正下大力气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区对这些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决定从以下方面加强我区建筑扬尘防治并形成长效机制:
1、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中原区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区主要领导挂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原区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关于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三员”现场管理的通知》和《中原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同时,按照省、市各级安排部署,中原区实行县级领导、科级干部、工作人员三级分包工作机制,并在全区实行“三员”现场管理(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制度,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工地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2、为推进工作开展,中原区城乡建设局成立4个督导小组,将全区12个街道办事处工地进行划分,采取责任分包机制,对城区重点区域、三个涉农区域进行日常监管,同时加强夜查巡查力度,每天开展夜查行动,严控夜间扬尘问题。此外,有效发挥“三员”现场管理作用,监督员(外聘)驻工地做好日常监督,网格员(街道办)上报日常情况,建立工作群,第一时间传达相关工作要求,反馈工地施工实际情况,督促管理员(项目方)落实措施。
3、制定下发《中原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标准》,对各类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规定了具体规范标准。施工工地设置稳固、严密、整齐、美观的封闭围挡(墙),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基坑四周设置边坡防护栏,防护栏上设置洒水喷淋设施;起重设备(塔吊)安装时同步设置高空喷淋设施;在主体外立面设置安全网和防护栏,同时利用楼体内部水源在安全网和防护栏设置喷淋设施,实现对施工现场和场区进行洒水降尘。此外,指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运行时间,确保安全生产和不会对施工人员和行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或新的污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你们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4月26日
联系单位:中原区城乡建设局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陈通 联系电话:56077517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协提案委
2018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