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C35679/2024-00047
  • 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4-05-15
  • 2024-05-15
关于规范电梯广告内容,呵护儿童健康成长的提案
关于区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404210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冯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梯广告内容,呵护儿童健康成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工作职能,中原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要求开展广告监管工作,通过网络监测、投诉举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日常检查等方式,加强电梯广告监管,严厉打击电梯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实现积极向上的广告宣传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广告监管工作,依照上级机关的相关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履行监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广告监管专项行动。从自身职责职能出发,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广告发布合规提醒,行政约谈,现场检查等维度发力联合街道、社区等单位对电梯广告进行全方面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构建合法、健康的电梯广告环境。

二、持续开展广告导向监管专项行动

20233月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开展广告导向监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一)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和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庆祝活动宣传报道进行广告等商业营销宣传行为。(二)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广告等商业营销宣传行为。(三)严禁使用各类伪造“勋章”“奖章”“纪念章”“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物品进行广告等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四)严禁使用“特供”“专供”或变相宣称“特供”“专供”进行广告等商业营销宣传行为。(五)严禁各类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含有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等内容的广告等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六)严禁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七)严禁含有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内容的广告等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八)严禁含有淫秽、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的广告等商业营销宣传行为。(九)严禁通过恶搞经典、歪曲历史制造噱头、吸引眼球,挑战公序良俗、伤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感情的广告等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十)严禁恶俗趣味短视频、恶搞桥段、色情直播及含有各类色情、“软色情”内容的广告等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十一)严禁煽动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餐饮浪费等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广告等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执法大队,查处一起XX饮品店在宣传广告中使用国徽和国家机关名义的案件,依法对该单位作出了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精准约谈“上门按摩”到家服务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

为切实了解掌握行业现状,划出营销“红线”,避免出现损害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导向性广告舆情事件,20231115日市局广告处组织市内五区市场监管局参加专题约谈“东郊到家”“今夜约到家”等平台企业和相关电梯媒体机构。

会上,市局广告处处长张绍辉就如何认识“按摩”类广告、按摩服务及其广告的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现状、当前“上门按摩”类广告存在的违法风险进行了详细讲解。

针对当前我市“上门按摩”类广告发布现状,要求参会企业重点从 8 个方面立即开展自查整改:一是广告数据要真实,使用“10 万人选择”“千名技师”“万人次”等内容,做到数据真实、有出处;二是广告代言要规范,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他人名义或形象;三是普通休闲保健类按摩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及相关易混淆用语;四是表达形式要健康,不得出现衣着暴露图片或“坐台”“出台”等易产生歧义、误解的诱导性用语,不得将“颜值”、年龄等与按摩服务无关的内容纳入预约购买选项;五是不得出现同类按摩服务不同时段价格差异过大或明显超出市场价格等“异常”情况;六是不得出现宣扬、怂恿、诱导过度消费等内容;七是不得利用公益广告变相发布“上门按摩”类广告;八是要时刻关注舆情动向,坚持人民至上,服务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大局。

对此类广告持续重点关注,叫停了全市出租车顶灯关于“上门按摩类”广告。引导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多投放充满创意,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广告内容。

四、多部门联合规范电梯广告

为规范电梯广告,我局联系区房管局物业科,对辖区物业公司发布电梯广告进行依法合规提示,要求各物业公司履行公共场所管理者义务,开展自查自纠。建议多发布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风尚,配合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加强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槟榔等广告尽量减少投放“上门按摩”等不适宜少年儿童的电梯广告。同时加大对电梯广告的监督。

五、开展未成年人广告专项治理工作

为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加优质、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自2024412日起至202412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未成年人广告治理专项工作。重点查处:(一)涉未成年人重点场所、重点媒介、重点商品违法广告。(二)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三)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虚假违法广告。(四)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依法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含电子烟)广告;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及各类“软色情”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广告。

六、多举措监管改善电梯广告氛围

(一)加大广告监测、排查力度。强化广告导向监测,不断创新监测技术应用、重点关注舆论热点、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时段,开展专项监测,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内容。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紧盯电视、广播、报刊、户外广告等传统媒体的监管,加大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力度,加大对重点市场主体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依法依规净化商业营销宣传环境。

(二)积极开展巡查检查各市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对发现的涉嫌导向性违法广告线索进行重点督办。

(三)强化相关市场主体行政指导。加大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力度,促进企业知法守法,提升依法经营意识。

畅通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途径,依法严查涉导向性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加强执法统筹调度,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导向性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案件督促指导力度,严肃查处大要案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案件曝光等手段,对违法广告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

广告监管工作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非常欢迎您对我们工作给予监督,希望今后继续保持联系,给我们提出更多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024 515

 

联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编:450000

人:何彦垒 李俊芳    联系电话:6766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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