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C35679/2025-00035
  • 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2025-05-27
  • 2025-05-27
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提案
关于区十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504200号提案的答复

李松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源头管控,筑牢食品安全根基

(一)严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食品安全源头管控的重中之重。我局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了紧密的协作机制,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衔接。严格查验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合格证等关键证明文件,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监督经营者开展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着重加强对食品中非法添加物以及农药、兽药残留的检验力度,将农兽药残留作为抽检监测的核心指标,定期对蔬菜、水果、猪牛羊肉、水产品、乳制品等百姓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进行抽检。只有检测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启动核查、产品控制、问题原因排查、行政处罚、整改措施、复查验收、通报和移送等环节,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并审核提交。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及时通报,确保问题食品得到妥善处理。

(二)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监管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完善的原料采购台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追溯。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原料采购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规定执行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三)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联合卫生健康等部门,针对食品源头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监测计划。运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方法,对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微生物指标等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通过风险监测结果的分析和评估,为食品安全监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从源头上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加工环节,规范食品生产秩序

(一)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准入

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督促其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小作坊,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从源头上规范食品生产主体。目前,中原区共有食品生产企业3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8家。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按照风险分级管理原则,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实施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环境、工艺流程、添加剂使用、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为加强日常监管,我局组织召开了食品生产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对全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的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市场监管所所长及业务骨干进行了相关政策规定的培训。会上通报了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讲解了应对措施,并结合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剖析了相关处罚案例。要求企业负责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明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安员职责,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四项制度”,做好“四本台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由属地市场监管所根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食品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如肉制品、食用油、白酒等重点品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以来,对中原区现有获证小作坊8家共开展督导检查30家次,督促小作坊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原辅料采购查验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小作坊存在加工车间环境不整洁、进货台账记录不完整、产品销售记录不全等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均在期限内整改完毕。

(四)建立风险防控清单

对食品生产全过程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预判,深入分析风险隐患产生的原因,并制定详细的风险防控措施清单。通过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三本清单,帮助企业系统地规划和实施风险应对策略,提高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明确每项风险的责任主体,避免出现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的情况,促使相关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目前,已帮助并督促 3 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并指导其建立了上述三本清单。

三、规范流通与餐饮环节,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一)加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

严格审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从源头上杜绝无证经营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坚决不予许可,并告知其整改要求和重新申请许可的流程。通过严格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经营市场准入,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整体素质。

(二)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对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和重点内容。重点检查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截至目前,已对全区3000余家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4120家次,同时还开展了网络餐饮、反食品浪费、沿街门店、肉类及其制品等各类餐饮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餐饮食品安全隐患287处,立案处罚21起,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到位,执法人员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复查,确保风险隐患及时消除。

(三)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根据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卫生状况等因素进行分级评定,并向社会公示评定结果,引导消费者选择安全可靠的餐饮单位。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工程,通过透明厨房、视频监控等方式,让消费者能够直观地了解食品加工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的监管,要求平台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四)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定期对流通和餐饮环节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扩大抽检范围和频次,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依法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对相关经营者进行严厉处罚。通过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2024年度我局共完成食品快速检测605批次、实验室抽检2016批次。2025年度计划开展实验室抽检2000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继续流通。同时,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公开处罚信息,形成有效震慑。建立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跟踪机制,确保企业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

四、优化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

(一)完善监管制度

结合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职责、细化了监管措施。这些制度涵盖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各个环节,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二)加强队伍建设

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培训内容涵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检测技术、监管方法等方面,使监管人员能够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知识和技能。同时,加强监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三)推进信息化监管

积极应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监管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和协同监管。以冷链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平台为例,将大型冷库、冷藏冷冻前置仓温湿度数据纳入平台监管,实现对冷链食品线上监控、分级预警。通过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能够早发现、早关注、早提示、早预警、早处置冷链食品安全问题,实现政府职能部门对冷链食品安全的智慧化监管。目前,中原区学校食堂和大型超市冷库已全部纳入冷链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平台监管,实现了冷链监管全覆盖。同时,加强对从事冷链食品经营者的监管,食品流通环节重点覆盖农贸市场、第三方冷库、大中型超市冷冻冷藏前置仓。依托郑州市冷链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平台,推动建立企业监控自查整改、平台运营客服异常报警、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三级预警机制,实现对冷链食品流通过程中的冷库、冷藏冷冻前置仓的环境温湿度进行线上监管、分级预警,有效管控冷链食品流通环节的重要风险点。

(四)强化部门协作

建立健全与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通过区食品安全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推动社会共治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通过社会共治,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待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助力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2025年5月27日

 

联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邮    编: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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