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5053/2025-00054
  • 中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提案,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2025-06-25
  • 2025-06-25
  • 2025-06-25
关于对推进中原区老旧小区楼房加装电梯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503138号提案的答复

杨万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中原区老旧小区楼房加装电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区政府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共识。

为进一步推进中原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切实改善城镇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中原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原区实际情况,要求街道办事处、社区按照《郑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城市更新文〔2022〕4号)做好政策宣传、协议公示、意见收集、异议调解等工作,街道办事处每月至少报送一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宣贯情况中原区加梯办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相关街道办事处、社区及多家电梯企业参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宣传活动。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根据《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郑房〔2020〕111号)补贴标准:财政补贴标准按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管线迁改、电梯购置及安装等总费用的25%(市、区财政各承担补贴的50%),且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台予以补贴。有条件的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区级财政补贴力度。中原区煤仓北街22号院(郑工集团社区),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对该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给予较大的资金补贴,减少居民经济负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遵循“业主自愿、社区引导、充分协商、保障安全”的原则,以栋(单元)为单位按实施程序进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以房屋所有权人自筹为主、财政补贴为辅,鼓励单位和社会其他资金积极参与,筹集渠道包括:业主共同出资、使用住房公积金、使用维修资金、引入社会资本、财政补贴资金、其他合法资金等。

三、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根据《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豫建〔2018〕126号)有关要求:各市、县可依据本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明示申报资料、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公布办理电话,依法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区加梯办对“进行加装申请。申请主体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加装,相关部门对加装电梯是否符合加装条件进行核实,并依法办理批复手续”结合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联合审查会议,申请主体会同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征收办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建筑、结构、电梯方面的专家,相关街道办事处、社区、业主代表进行联合审查,并对联合审查会议相关意见及要求出具《中原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会议会议纪要》、《中原区加装电梯项目联审通过通知单》(备案)手续,下发传达申请主体及相关部门。

按照《郑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城市更新文〔2022〕4号),区加梯办制定了《中原区2025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区住建局、区资源规划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等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与分工,做好相应环节的管理程序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审查审批、监督管理、技术解释、财政预算和咨询服务等工作;街道办事处府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动员指导、矛盾协调等工作;社区居委会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协议公示、意见收集、异议调解等工作。

希望您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共同努力,有序推进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