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市政道路状况,提升城市出行品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中原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市政道路状况,提升城市出行品质的提案”,我区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一)路面破损严重、问题(二)道路排水不畅问题: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围绕主干道、安置区、重点项目周边未移交管养道路,成立移交工作专班,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道路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日例会机制,梳理已建成未移交道路建立工作台账,逐条道路梳理存在问题及移交计划,完善资料按现状分批移交。其中,城管局负责无主管道路移交,区城建局负责有建设单位区管道路移交。
根据工作要求,路面破损、排水不畅等道路病害由专班成员参与道路进行现场查看,共同普查道路病害并形成问题台账,后续病害处理由区城管局负责按照立项、评审、财政评审、招投标等流程推进,统一实施处理。针对路灯、交通等市级负责接收的项目,分批次梳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台账,由区财政支持资金统一进行整修后,由建设单位向市城管局、市交管局移交。
明确任务后专班即刻启动了第一批与第二批共计27条道路的资料移交和手续补充工作,并开展道路病害现场踏勘;其他批次道路同步开展完善资料等工作,截止到目前第一批与第二批共计27条道路移交资料核查及现场踏勘已全部完成。
今后,针对新建道路移交问题,将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属地街道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督导责任”三级责任体系,细化验收标准及流程,加强各部门交接管养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会议,明确各单位责任边界,共同商讨如何高效地推进道路交接养护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打通和完善设施,相互促进。确保“建成一条、验收一条、管养一条”。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三)交通设施不完善问题:交通信号灯绿灯时长过短问题由交警二支队负责,我局已将该问题反应至交警二支队,建议优化相应路口红绿灯亮灯时长问题;道路标识模糊不清或缺失作为道路病害问题,由问题(一)、问题(二)中成立的移交专班统一处理;我局作为建设单位修建的市政道路均由专业设计公司进行设计,通过立项、可研、初设等评审,实施的市政道路均设置了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对于您反应的部分道路缺乏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造成人车混行问题,这些道路可能是早期修建的无主管道路,规划实施时间较为久远,设计标准不满足现有需求。针对这些道路,我局会同区城管局、属地街道办等相关部门一起商讨研究解决人车混行现象,规范交通秩序,保障行人与非机动车的安全。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四)道路规划与建设滞后问题:为加快道路建设,我局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谋划两期超长期国债项目,目前已审批通过,可推动我区二十余条市政道路建设。在后续道路工程实施中,我局将继续充分考虑未来发展需求,多方论证后确定道路断面形式,使其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流量需求。
以上如有不妥之处,请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便我们及时改进,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