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衍委员:
您提出的“将无主管道路移交纳入市政管理,改善周边居民出行条件,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中原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将无主管道路移交纳入市政管理,改善周边居民出行条件,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提案”,我区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围绕主干道、安置区、重点项目周边未移交管养道路,成立移交工作专班,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道路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日例会机制,梳理已建成未移交道路建立工作台账,逐条道路梳理存在问题及移交计划,完善资料按现状分批移交。其中,城管局负责无主管道路移交,区城建局负责有建设单位区管道路移交。
根据工作要求,道路病害由专班成员参与道路进行现场查看,共同普查道路病害并形成问题台账,后续病害处理由区城管局负责按照立项、评审、财政评审、招投标等流程推进,统一实施处理。针对路灯、交通等市级负责接收的项目,分批次梳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台账,由区财政支持资金统一进行整修后,由建设单位向市城管局、市交管局移交。
明确任务后专班即刻启动了第一批与第二批共计27条道路的资料移交和手续补充工作,并开展道路病害现场踏勘;其他批次道路同步开展完善资料等工作,截至目前第一批与第二批共计27条道路移交资料核查及现场踏勘已全部完成。
今后,针对新建道路移交问题,将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属地街道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督导责任”三级责任体系,细化验收标准及流程,加强各部门交接管养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会议,明确各单位责任边界,共同商讨如何高效地推进道路交接养护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打通和完善设施,相互促进。确保“建成一条、验收一条、管养一条”。
以上如有不妥之处,请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便我们及时改进,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