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特殊学生建立个人档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特殊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中原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23〕8号),加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坚持科学评估、应随尽随,坚持尊重差异、因材施教,坚持普特融合、提升质量,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促进残疾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进一步实现特殊教育公平。截至目前,安置辖区残疾儿童、少年597人,其中特教学校312人,普校随班就读218人,送教上门45人,其他安置22人,安置率达100%。
中原区依据残联每年反馈数据以及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监测系统数据,监测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情况,对已安置的一人一档,进行个别化教育,由中原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下校进行巡回指导,敦促融合校规范化管理随班就读学生的个人档案的建立以及更科学规范化的个性化指导。具体做法如下:
(一)中原区每年秋季入学后,对比学校上报特殊儿童少年情况统计表、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监测系统、学籍系统及残联6—15岁残疾儿童数据,根据综合安置情况及比对结果,将最新数据反馈给学校。
(二)学校依据最新反馈数据,对没有学籍的,进行学籍录入;对家长隐瞒残疾事实直接入校的,进行标注,告知班主任及时关注;对安置为送教上门的,及时安排好相关课程和教师及时进行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后,对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学生、送教上门学生全部注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
(三)入学安置后,要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结果反馈给融合校,作为一生一案基本资料,同时要求融合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为本校残疾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包含医疗诊断、教育评估及家校沟通记录,实施个别化教育,由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每学期下校进行巡回指导并督察。
目前,郑州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已建立信息平台,全市承担融合教育的普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统一规范使用此平台,随时录入监测随班就读及送教上门等相关信息,已实现档案电子化、跨学段衔接和部门间数据共享。
二、下一步推进计划
针对提案建议,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制定统一档案标准
建议上级部门推出统一的规范的《特殊学生成长档案建设指南》,明确档案内容(如医学评估报告、心理行为记录、学业发展轨迹、家校干预方案等),确保科学性和隐私保护。
(二)加强专业支持
鼓励学校与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合作完善评估数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中原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