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67134/2020-00083
  • 郑州市中原区民政局
  • 机构,职能
  • 2020-09-25
  • 2020-09-25
中原区民政局机构职能

区民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负责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指导基层民主选举工作。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调整报批、界线勘定和管理,负责开展得名管理工作。

(六)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八)贯彻落实残疾人相关权益保护政策。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落实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等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及相关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郑州市中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健委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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