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文秘、接待、档案、印鉴、保密、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协调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二)基础研究与资源配置科。研究全区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科技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全区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培育和推荐;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负责科技人才项目的推荐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人才政策宣传、落实等工作;组织、推进与国内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院校科学研究项目和科技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驻区院士的联络和服务等工作的培育和推荐;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负责科技人才项目的推荐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人才政策宣传、落实等工作;组织、推进与国内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院校科学研究项目和科技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驻区院士的联络和服务等工作。
(三)科技成果转化科。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指导技术市场发展,承担技术市场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统计等工作;培育、推荐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指导全区社会科技奖励工作,承担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负责组织、收集院校科技成果及推广应用工作。
(四)科技服务业管理科。研究提出科技创新业和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科技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工作,协调指导创新创业综合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负责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工作;开展科技统计和监测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科技金融。
(五)校外科技培训监管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减轻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负担的方针、政策;做好辖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规范和监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实施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综合执法;及时反应和处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出现的问题等;负责科普知识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