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OP45826/2024-00038
  • 中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内设机构
  • 2024-04-07
  • 2024-04-07
郑州市中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

区卫健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综合文稿、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规划;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重大卫生健康政策、重要政务工作和领导批示办理事项的督促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负责区卫生健康系统基建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工作。

(二)编制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才管理和选拔等人才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表彰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对外宣传工作;承担上级单位安排的援外任务,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三)医政综合管理科(体制改革科)。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医疗事故处理;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拟订全区社区(农村)卫生健康有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农村)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拟订全区健康扶贫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负责全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区级科研项目实施、重点科研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省级基本药物药事服务和使用管理的法规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协调工作。

(四)公共卫生和卫生应急科(艾滋病防治工作办公室)。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成上级交办的法定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工作。拟订全区艾滋病防治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承担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承担全区卫生应急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全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

(五)妇幼健康科。拟订全区妇幼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六)老龄健康科。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区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七)职业健康科。拟订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八)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中医管理科。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考核工作,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制订中医药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中医药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负责中医药继续教育及基层中医药人员业务培训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十)政策法规与监督科。承担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健康行政执法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一)行政审批科。负责提供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负责区本级卫生健康许可项目和确定的其他职权中依申请项目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现场查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十二)健康城区指导科。研究拟订全区创建卫生先进单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及指导全区爱国卫生和卫生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广应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新药物、新方法、新技术,组织开展全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监督、检查及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卫生检查评比及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督查;负责拟定健康城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健康细胞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康城区建设的监测与评价及控烟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科学知识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