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承担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综合评估等事务性工作;
2、承担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核查、联合奖惩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信用政府建设工作;
3、承担节能类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新机制推广应用;承担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监察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制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低碳发展规划;
4、完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