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集中行使区本级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能,以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
(二)对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组织开展全区范围内应急管理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四)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投诉、举报的核实、查处工作。
(五)配合市级做好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跨区域执法协调等工作。
(六)负责安全生产违法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训练)等工作。
(八)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单位行政处罚工作。
(九)完成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