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67097/2015-00001
  • 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招聘,人才引进,招聘教师
  • 2015-03-09
  • 2015-03-09
郑州市中原区2015年度面向社会引进优秀教师实施方案

为配备高素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规定,结合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优秀教师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

语文21人、数学20人、英语21人、政治6人、历史6人、地理6人、物理10人、生物5人、体育5人。

三、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3、2014、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31日之前取得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参照《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4、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专业、等次的教师资格证(小学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高中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其中,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毕业生推荐表(函)》,必须在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等证书)。

5、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14日——3月15日

3、报名地点:中原区教育体育局门前(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2013、2014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毕业生推荐表(函)》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结束,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原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分为面试和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

1、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每个学科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达不到比例的,经中原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的招聘计划。审查结束,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只作为考生进入教学技能测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试;如低于此比例,经中原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的招聘计划。

2、教学技能测试

    按本人所报学科抽取技能测试题,在限定时间内备考、试讲和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按学科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高校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由毕业院校或现居住社区居委会出具考察证明。

(六)聘用程序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确定聘用人员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签订意向书,报主管部门审核。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5、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原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6、监督电话: 0371—67692623

   政策咨询: 0371—67692991

              0371—6763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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