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67089/201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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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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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原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中原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22日在中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中原区财政局局长 苏保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中原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完成情况

2017年,是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区政府履职尽责的起始之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围绕全区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凝神聚力,主动作为,砥砺前行,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财政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83643万元,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后,收入预算调整为257601万元,实际完成26633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4%。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下:


1.税收收入完成2516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2%,比上年增长0.1%。

其中:增值税完成825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7%,比上年增长35.6%。

企业所得税完成3137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比上年增长1.4%。

个人所得税完成170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2%,比上年增长3.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286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7%,比上年增长0.8%。

房产税完成1416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比上年增长27.4%。

印花税完成84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2%,比上年增长19.1%。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845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6%,比上年增长0.5%。

土地增值税完成531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6.6%,比上年下降7.1%。

耕地占用税完成129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9.1%,比上年下降16.5%。

2.非税收入完成14708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4342万元,罚没收入完成533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660万元。

(二)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84030万元,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后,支出预算调整为297627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追加因素,最终支出调整预算数为309642万元,实际完成300345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328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比上年增长4.1%。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5678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比上年增长9.6%。

2.国防支出完成47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0.8%。

3.公共安全支出完成982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6%,比上年增长16.6%。

4.教育支出完成6423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1%,比上年增长0.9%。

5.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57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6.6%,比上年下降25.2%。主要原因是上年上级追加的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及专利申请资助资金591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65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3%,比上年增长43.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61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1%,比上年下降19.9%。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地方财政负担部分较上年体制大幅减少。

8.医疗卫生支出完成2878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5%,比上年增长11.4%。

9.节能环保支出完成64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比上年增长135.3%。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了建筑垃圾集中清运环保降尘及冬季清洁取暖“双替代”工程补助资金3742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完成7074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0.9%。

11.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202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比上年增长274.1%。主要原因是安排了南水北调区级配套资金9088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464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1%,比上年下降56.2%。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了金马凯旋家居CBD项目专项奖励资金5000万元。

13.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19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31.4%。

14.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28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32.1%。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4599万元。

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全区年终结余9297万元,主要是上级追加结转结余。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34411万元,主要是上级追加的土地出让金。

二、2017年财政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一)迎难而上,全力以赴促收入。2017年,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及财政收入增速下滑的严峻态势,财政部门坚持把稳增长、保态势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密切跟踪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应对,增收挖潜,广开财源,为全区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抓分析,强服务。密切关注财税政策和财税体制变化,做好税源分析和数据测算,组织国、地税多次联合深入各街道办事处及大型企业督促了解纳税情况,全面研判收入形势;同时,做好财税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咨询工作,为企业搞好纳税服务。抓征管,强督办。出台《外埠建筑安装企业临时经营管理办法》,坚持问题导向,从源头把控税源,确保我区税源不流失。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实行源头管控,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收入动态,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抓清理,促规范。核实在建工程及在建房地产企业应交未交税款额度,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出台《关于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清查工作方案》,对辖区范围内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开展扫楼式排查,规范楼宇企业纳税整改;开展驾校治理、回迁房纳税清缴等多项专项治理行动,规范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减负担,激活力。虽然财政收入形势严峻,我们依然积极响应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号召,继续落实“营改增”相关减税政策,取消、停征婚姻登记费、预防性体检费、票据工本费等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推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二)突出重点,扎扎实实惠民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界定基本民生范围,优先解决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民生保障问题,兜牢兜实民生底线。2017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4%,较上年增加10884万元,增长5.1%。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安排资金64236万元落实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相关经费随学生流动携带,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着力解决义务教育突出问题,支持学校基础建设,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缓解“入学难”等突出矛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资金26192万元用于对城乡低保人员生活补贴、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特困人员生活救助、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退役士兵安置等,切实保障各类优抚对象人员的抚恤待遇落实到位。支持公共卫生和医疗事业健康发展。安排资金28789万元用于重大疾病预防和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加大力度解决、保障区属集体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看病问题。大力支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安排12845万元用于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承载力,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调整优化,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把财政工作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定位,调整优化资金结构,重点保障区委、区政府推进的产业转型升级、大气污染防治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助推产业优化升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重点支持战略性主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落实资金2764万元,用于工业转型升级,支持中国制造2025,促进全区经济向高质量高效益发展;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落实资金1700万元,用于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扶持奖励,使我区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支持生态环保建设。支持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资金4682万元用于空气质量检测及改善、冬季清洁取暖“双替代”工程、建筑垃圾集中清运及环保降尘等,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安排资金12811万元用于环卫清洁、道路机械洗扫、雾炮模拟人工降雨等扬尘治理工作,切实提升空气质量;安排资金10649万元用于城市生态廊道建设及养护、游园建设及绿化管理等,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和生态水系工程建设,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支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安排资金47287万元,统筹用于新型城镇化各项重点项目。支持鸿运路、西流湖路、锦艺路等新建道路及道路扩宽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国家综合管廊和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建设;支持“双迎攻坚”,对市容环境卫生、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六小”门店、老旧小区进行重点整治等城市管理综合提升工程,城区形象大为改观。

(四)统筹谋划,锐意进取推改革。继续围绕中央、省、市财政改革总体思路,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强化落实,确保我区财政各项改革有序实施。持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成区级2018—2020年财政规划滚动编制工作,将未来三年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支出纳入资金保障范围,预算编制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区本级项目细化率大幅提升,提高了财政政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探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改革。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严格执行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在对原有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调整的基础上,新增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经济分类保持对应关系,从支出经济属性的维度清晰、完整、细化反映政府用于工资、机构运转、对事业单位补助、对企业投入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方面的情况,从而有利于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范支出行为。开展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通过对全区涉及编报工作的25家预算单位开展政府资产报告编报工作,完成了对我区资产情况的摸底清查,建立相关责任报告机制,对后续资产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政府采购领域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战略的具体行动。通过开展网上商城试点工作,加强与试点单位的工作交流与沟通协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确保2018年顺利在我区全面推广。强化财政预算评审职能。继续秉承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工作宗旨,强化预算评审。2017年共完成郑州市中原新区中部片区电力排管工程PPP项目、大李—西岗(1—2组)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B、E标段等37个工程项目的预算审核,送审金额为429635万元,审定金额为373270万元,节约财政资金56365万元,审减率为18.4%。完善财政内控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科学制订符合单位实际的内部控制办法和操作规程。提高财政系统内部管理水平,有效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推进公共财政的阳光化进程。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大部门预决算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按照财政部及省、市财政相关要求,区直各部门2017年预决算全部公开。

(五)严格管理,规范债务防风险。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一是落实债务限额管理,严格控制债务增长。二是按规定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新增举借债务和资金使用情况主动向人大报告。三是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组织开展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政府购买服务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整改到位。四是积极申请债券置换资金,按时完成非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置换,降低财政债务杠杆,节约财政资金。五是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认真评估政府整体偿债能力,及时制定我区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定期测算债务风险指标,实施风险预警。

各位代表,在肯定2017年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入增长动力减弱;二是支出结构需进一步优化,财政调控能力需进一步创新;三是财政监督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三、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2018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继续落实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更好发挥财政的基础支撑和重要支柱作用;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兜底;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把我区建设成为以郑州中央文化区为引领的国家中心城市产城融合示范区、郑州中心城市西部核心区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8年我区财政收支预算初步安排意见是:

(一)财政收入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79651万元,比上年增长5%。

1.税收收入预算为269651万元,比上年增长7.2%。

其中:增值税90855万元,比上年增长10%;

企业所得税352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2%;

个人所得税18076万元,比上年增长6.3%;

城市维护建设税24241万元,比上年增长6%;

房产税16262万元,比上年增长14.8%;

印花税9405万元,比上年增长11%;

城镇土地使用税9475万元,比上年增长12.1%;

土地增值税61137万元,比上年增长15.1%;

耕地占用税5000万元,比上年下降61.4%。

2.非税收入预算为10000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4800万元,罚没收入22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00万元。

(二)财政支出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89970万元(含上级提前下达资金2584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552万元),比上年预算(下同)增长2.1%。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36万元,比上年增长1%。其中:人员经费32426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3060万元,专项经费23250万元。

2.国防支出537万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专项经费537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2901万元,比上年增长39.9%。其中:人员经费4975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721万元,专项经费720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安排了检察院新增综合业务用房建设资金2000万元,会议室改造资金800万元;政法委暂住人口协管员工资及三金增加505万元;法院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390万元,审判法庭初步设计费260万元等。

4.教育支出69828万元,比上年增长9.9%。其中:人员经费46454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1831万元,专项经费2154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安排了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经费2580万元;生均经费提高标准增加800万元;16所学校与全国“985、211”师范大学进行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合作专项经费300万元;上级提前下达2018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801万元等。

5.科学技术支出1905万元,比上年增长101.6%。其中:人员经费514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31万元,专项经费1360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06万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人员经费991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67万元,专项经费448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17万元,比上年增长5.6%。其中:人员经费5294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432万元,专项经费25191万元。

8.医疗卫生支出19107万元,比上年下降30.7%。其中:人员经费6368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211万元,专项经费12528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提前下达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等3133万元今年尚未下达。

9.节能环保支出2222万元,比上年下降6.2%。其中:人员经费593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56万元,专项经费1573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1090万元按要求今年不再结转。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9454万元,比上年下降4.1%。其中:人员经费8385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714万元,专项经费50355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2541万元,比上年下降26%。其中:人员经费930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70万元,专项经费1541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安排了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市级配套资金937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1917万元,比上年下降27.9%。其中:人员经费1070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88万元,专项经费759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上级安排了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资金1000万元。

13.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2712万元,比上年增长39.4%。其中:人员经费1065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99万元,专项经费154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了土地发展中心西十里铺18号院办公楼装修经费400万元,增加项目评估费、土地整理费290万元。

14.住房保障支出20246万元,比上年增长67.9%。其中:人员经费10675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108万元,专项经费946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2018年部分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8158万元。

15.粮油安全物资储备事务支出850万元,比上年增长3.9%。其中:人员经费247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22万元,专项经费581万元。

16.预备费支出401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533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市追加土地出让金。

四、务实创新,切实做好2018年各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收支管理,确保财政运行平稳

面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加强宏观经济分析,坚持把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运行平稳。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加大组织收入工作管理力度。结合全区各部门梳理出的重点项目工作台账,协同国、地税进行逐一摸排,做好对接服务的同时,积极协调推进项目的落地投产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确保税款及时入库。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税收征管。继续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项治理活动,针对辖区回迁安置房、楼宇商铺、教育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全力推进达到清算条件的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规范行业纳税行为。持续推进综合治税。以涉税信息网络共享平台为载体,运用大数据分析税源,提高税源监控水平,促进税收收入增长,健全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堵塞跑冒滴漏。优化支出结构。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总体只减不增,集中财力保障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支出。继续盘活财政存量。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长效机制,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

(二)支持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继续加大民生投入,确保各项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加大教育投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公办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注重学生实践教育活动及规范性建设投入,开展16所学校与全国“985、211”师范大学进行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合作。落实提高各类社会保障群体补助标准,残疾人生活补贴由550元每人每月,提升至600元每人每月;增加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区级配套资金等。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城市医疗救助、五保供养、抚恤、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等,保障对低收入人群的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切实保障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等涉军群体的资金和待遇。集中财力确保重点支出。紧紧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地下综合管廊及海绵城市建设等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工程,不断加大资金筹措和投入力度,确保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继续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安排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促进垃圾分类治理;新建、改扩建公厕,方便市民,提升城市形象;推动利用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持续监控空气质量,保障城市清扫、雾炮洒水、污染天气应急等专项支出,确保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加强财政管理改革,提高工作精准化水平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深化中期规划改革,加快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项目库建设,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强对支出政策的定期评估,清理长期固化和非急需的支出项目,对其中绩效不高、资金沉淀的要减少或不再安排预算。全面应对支出经济分类改革。针对预算执行系统中因经济分类相关事宜而带来的变革,统筹谋划,合理授权,加强培训指导,更好实现经济分类改革在预算执行、决算及公开阶段的顺利实施。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进一步扩大纳入试编的预算单位范围,清查核实资产负债情况,收集、转换、汇总各类报表数据,更加准确反映预算收支情况,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全面推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为主体,构建覆盖财政资金全流程的完整业务系统,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强化预算执行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监控与预警,积极采取措施化解政府隐性债务;认真做好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借新还旧等工作;根据我区项目进展做好新增债券申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确保网上商城在我区的顺利推进。根据省、市目录及限额标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调整2018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合理确定和编制采购目录,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升可操作性。强化财政预算评审职能。建立健全预算评审机制,将评审嵌入部门预算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加强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覆盖主要支出领域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为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创新财政监督机制。探索建立覆盖立项、实施、过程控制、审查、处罚、整改、反馈等各环节的财政监督制度体系,将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历史在时序更替中不断前行,梦想在砥砺奋进中积累实现,完成2018年预算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更好的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建设“四个中原”,打造以郑州中央文化区为引领的国家中心城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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