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145.5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工资福利支出106.85万元。指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9万元。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遗嘱补助、生活补助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18.42万元。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45.06万元。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