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度预算说明
中原区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于2010年,为中原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中原区旧城(棚户区)改造综合协调指导工作,正科级规格,核定领导两名,一正一副,事业编制人员5人。
一、旧改办内设机构职责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务、组织、纪检、行政、文秘、公文处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各项决策贯彻落实和重点工作、重点事项推进落实情况督查;负责信息简报编发工作;负责机关内部日常管理、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的思想作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和总体工作年度考核。联系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及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和党务、纪检、组织、工会、教育、文化等相关部门。
二、2016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1、预算收入情况42.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0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2.8万元,项目支出3.66万元。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根据中原编〔2013〕51号,中原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原区合村并城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中原区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进行整合,根据实际情况,目前该办公室的三公经费预算均在中原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账户上。
中原区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