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中原区物价局主要职能及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监测全区物价总水平变化动态,为市物价局制定全市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三)、按照权限负责价格法规在中原区的发布实施,对放开的群众生活必需品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和收费进行指导和监审。
(四)、指导区属同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及辖区管理权限内事业单位的价格工作,协调处理各有关部门的价格争议。
(五)、查处乱收费行为,依法开展赃物估价、公物拍卖及有关价格事物。
(六)、负责推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查处不标价和不按规定标价的行为。
(七)、依法查处本辖区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及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行为。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郑州市中原区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原政办[2015]28号文件、郑州市中原区物价局所属行政单位行政人数7人、郑州市中原区物价检查所 所属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4人。退休人员4人。
中原区物价局机构设置:办公室、郑州市中原区物价检查所(综合科、案审科、举报中心、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检查四科)。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中原区区级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16年中原区区级部门预算收入分类总表
三、2016年中原区区级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
四、2016年中原区区级部门预算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
五、2016年中原区区级部门预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表
六、2016年三公经费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区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区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360.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60.29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36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61万元,主要项目有:工资福利支出201.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7万元;项目支出71.68万元,一次性项目27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6年,郑州市中原区物价局通过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预算共4万元和2015年预算三公经费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包括执法办案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和工作人员外出检查误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