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科技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目录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 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六、 政府采购情况
七、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科技兴区战略。
2、负责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研究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区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
3、提出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指导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负责全区科学事业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和科技发展基金等有关费用的管理与使用;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
5、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政策,参与组织科技管理干部培训。
6、研究制定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协调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各街道、部门科技管理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全区科技人员进行学术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区青少年科普教育、科技创新活动;归口管理全区科技信息、科技发明、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统计、科技保密、科技档案、技术市场等工作。
7、研究拟定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协调指导全区创新平台建设和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承担对全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指导、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科技管理科、技术市场办、条件财务科、知识产权科、地震科6个科室。
下属单位:中原区地震局、中原区知识产权中心、中原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三个二级机构,三家单位非部门预算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科技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事业编制1人,全供事业编制14人,实有在职人员19人,离退休人员1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6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8.57万元(财政拨款268.5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7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26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57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科学技术支出209.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261.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05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其中常年性项目支出7万元。
(三)主要项目:
1、专利工作经费1万元
主要用于专利示范企业、个人的申报工作、专利调查工作,订书刊、资料、印刷宣传费用。
2、实施科技“三进入”工程经费万元
开展科技进校园、进社区、进村户活动(中原科字【2006】1号):为学校及社区购置科普资料、仪器,印制科普宣传资料,请专家授课等费用。
3、科技大会召开1万元
全区每年一次的科技大会,用于会场布置(场地租赁等)、印刷相关文件及材料、对先进单位和科技优秀工作者的表彰等会务费。
4、科技活动周1万元
用于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活动,印刷宣传资料、购买科技书籍、科普挂图、邀请专家授课等。
5、地震经费1万元
按照郑州市地震局关于转发省地震局《关于印发2009年河南省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郑震文【2009】17号)要求,每年5月12日“防灾减灾日”、3月1日“防震减灾法”宣传日活动等印刷宣传册、制作宣传展板、开展科普知识竞赛等活动费用。
6、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考核及党政领导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经费1.4万元
根据郑科【2009】19号文进行科技进步先进单位考核,收集、装订、印刷相关材料,专家组评审等。
7、临时人员工资0.6万元
聘用临时人员1名:500元/月*12=6000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268.57万元,比上年减少1366.83万元。减少原因:2016年上级拨款经费较多,非本级部门预算。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用1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单位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会议费较2016年无变动。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转经费21.1万元,较上年增加6.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新增法律顾问费和专项审计费用。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