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名词解释
附件1:
郑州市中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全区医疗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拟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
3、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
4、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5、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负责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
6、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牵头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制度。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公共卫生和卫生应急科、法制科、医政综合管理科、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服务科、中医管理科。
下属单位:中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原区妇幼保健所、中原区卫生监督所、中原区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8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71人;在职职工144人,离退休人员5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344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35.35万元(财政拨款10835.3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612.1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344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17万元,项目支出11567.37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4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6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880.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9.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4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1.06万元;项目支出11567.37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利益导向经费1965.13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郑政办[2016]7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扶助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对2015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父母,继续落实下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以上。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金:对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发给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现行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120元。
农村奖扶:对农村居民年满60周岁,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发给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现行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120元。
计划生育家庭特扶:对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发给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80元;独生子女残疾达到三级以上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40元,直到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其他各项利益导向政策。
(2)资金测算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预计全年发放30000人,每人每年240元,共计720万元。市、区按照30%和70%的比例负担。区级需要负担504万元。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金:预计全年发放28500人,每人每年1120元,共计3192万元。河南省发放标准960元由省、市、区按照60%、20%、20%比例负担;市级在省级发放标准上提高160元由市、区按照30%、70%负担;区级共需负担866.4万元。
农村奖扶:预计全年发放1200人,每人每年1120元,共计134.4万元。国家发放标准960元由国家、省、市、区按照60%、24%、8%、8%比例负担;市级在国家发放标准上提高160元由市、区按照30%、70%负担;区级共需负担24.96万元。
计划生育家庭特扶:预计全年发放死亡365人,每人每月680元,共计297.84万元。国家发放标准死亡340元由国家、省、市、区按照50%、30%、10%、10%比例负担,省级在国家发放标准上提高340元由省级、市级、区级按照60%、20%、20%比例负担,区级需负担44.676万元。伤残;国家发放标准270元,省级提高270元,负担比例同上,区级需负担34.02万元。两项合计78.696万元。
其他各项利益导向政策区级共负担491.08万元。
2、疫苗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号,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共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第二类疫苗是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2)资金测算
由于进货渠道改变,品种多,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二孩数量增加,根据2016年疫苗运转情况,2017年预计疫苗购置款2880万元。
3、新生儿耳聋基因免费筛查区级配套资金。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郑卫妇幼[2016]11号,《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上解2016年郑州市新生儿耳聋基因免费筛查工作补助资金的通知》,对新生儿进行免费耳聋基因筛查。
(2)资金测算
预计2017年新生儿1.5万人,区级需承担每人200元,共计300万元。其中33万元下拨给中原区妇幼所(采血、物流费22元/人),267万元上解至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3447.54万元,比上年增加3278万元。增加原因:中原区卫生局和中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6年6月份正式合并为中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预算为两个单位合并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4.6万元。较去年减少0.68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去年增加3.9万元,增加原因是单位合并后计生事务需较多使用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12.3万元。比去年减少4.58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9.47万元。比上年增加43.32万元。增加原因为单位合并人员变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49.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6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打印机,单价0.4万元,数量7台,共计2.8万元;
2.计算机,数量13台,共计8万元;
3.实验室设备,数量5台,共计11万元;
4、复印机,数量1台,共计2万元;
5、办公家具,共计8.7万元。
6、冷藏车质保金,共计1.46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