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八、名词解释
中原区城市开发建设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我中心根据中原编号文件为区政府直隶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中心主要职能为在中原区城中村及旧城改造、“二环十七放射”项目中负责融资、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工程科、经营管理科。
下属单位:无。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开发建设中共有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职工19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79.1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9.1799万元(财政拨款379.179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79.1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2342万元,项目支出59.9457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事业单位医疗9.1788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5748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44.65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770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19.23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50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95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7704万元;项目支出59.9457万元。
(三)主要项目:
1.电话网络费3万元。
我单位共有电话10部,因业务需要需联系各个对口单位和个人,一年电话费约需3万元。单位电话共计10部, 每部电话每月话费约250元,每部电话每年共计3000元,10部电话共计3万元。
2.办公房屋租金及水、电、物业费29.1534万元
单位职工20人,租用众兴置业房屋两套为我单位办公地点,依据合同每年需缴纳租金,水、电及物业费。
3.业务培训费15万元
根据单位要求,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增加外出学习机会,每人次培训费约8000元,共20人,约15万元培训费。
4.报刊杂志及文印费2.7923万元
用于订购2017年报刊及相关业务书籍。
5.融资协调费10万元
为推动融资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进程,需要联系企业和银行,需融资协调费1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79.17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6.300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加(减少)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79.17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事业单位医疗9.1788万元,占2.42%;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5748万元,占0.18%;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44.6559万元,占90.9%;住房公积金支出24.7704万元,占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19.23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2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3.3468万元、津贴补贴68.1860万元、奖金105.23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94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17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104万元、住房公积金24.7704万元;公用经费23.9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万元、工会经费1.6077万元、福利费3.349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工作招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9.9457万元,较去年减少4.2077万元。原因是响应中央厉行节约、压减预算精神,减少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日常业务开展,其中:办公房屋租金及水、电、物业费29.1534万元、融资协调费10万元、业务培训费15万元、报刊杂志及文印费2.7923万元、电话网络费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无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