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名词解释
附件1:
中原区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组织全县各级工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加强职工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素质,为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积极开展“源头”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施送温暖工程,搞好困难职工和劳模的走访慰问及送温暖活动……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
下属单位:中原区农民工工作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原区总工会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职工10人,离退休人员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2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9.22万元(财政拨款329.2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2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97万元,项目支出148.2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80.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3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1万元;项目支出148.25万元。
(三)主要项目:(逐项列举)。
1.上缴市工会工会经费56.25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基数不变,超收增缴,统一使用,服务基层,多缴奖励,少缴抵拨,各企业,行政,事业等单位的基层工会组织,要按照各省级工会确定的具体分成比例,按时足额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经费。按全区资比例,上缴市总工会会。
(2)双节慰问困难职工45万元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2007]6号文,我市各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带动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切实帮助一大批困难职工解决燃眉之急,并通过帮助使一部分困难职工摆脱贫困,我单位将每年春节招标米面油1600份来帮助困难职工。
(3)夏日送清凉10万元
根据郑州市总工会要求,高度重视职工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强终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切实把防暑隆重降温工作作为夏季期间工会服务职工,我单位每年将采购菊花,冰糖,毛巾等物品来慰问一线职工。
(4)六一农民工子弟小学5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幼儿园慰问为体现对青年教职工的关心,学校以分工会为单位对14周岁以下教职工子女进行慰问,我单位每年将慰问两个幼儿园,两所小学。
(5)五一劳动表彰6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五一国际劳动表彰大会彰显劳动美,深深工会情。我单位每年举行颁发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把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关怀送到奋战在一线的广大职工手中。
(6)干部职工培训10万元
为深入贯彻省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和业务水平,我单位决定组织基层工会开展读书学习活动。
(7)工会各项职能工作经费10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为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提高职工身体素质,我单位将开张各项比赛活动,立足岗位奋发图强,为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8)专项会议费6万元
专项会议费支出 专项业务费支出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329.22万元,比上年增加49.77万元。增加原因: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48.02万元,各项职能经费比去年减少2万元,五一劳动表彰增加了0.2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原因:无。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去年减少0万元,减少原因:无。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转经费10.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减原因是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万元,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慰问帮扶困难职工,米面油和羽丝绒棉被招标,共计1500份,金额4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