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52074/2014-00001
  • 郑州市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2014-10-10
  • 2014-10-10
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郑州市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3年度财务收支决算的通知

郑州市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你部门报送的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悉。依据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部门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核定2013年度收入  382.87万元(含政府性基金,下同),支出  382.87万元,收支结余  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结余分配0  万元(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0 万元,转入事业基金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你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核定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82.87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82.87 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三、你部门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核定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四、区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核拨你单位事业收入 0  万元。

五、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纳入本批复范围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仍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六、你部门应自区财政局批复本部门决算之日起15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决算。

七、部门决算是部门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综合反映,你部门应根据2013年度部门决算批复情况,对部门决算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特别是年初预算与决算数差异较大的部门,要分析产生差异和问题的原因,不断加强部门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为编制2014年部门决算夯实基础。

 

郑州市中原区局

2014年9月4日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