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统一管理本区的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工作、计量工作,综合管理本区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一部分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原区分局概况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件、电话、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工作;承担综合调研、综合材料、内部信息、保密、政务、统计、信访维稳、应急管理、行政管理、车辆管理、资产管理、安全保卫、接待、后勤保障、装备器材配备、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人事财务科
负责分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干部培训、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分局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制订分局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汇总、编报分局财务收支预决算;依法收取和上缴技术监督罚没款收入;负责分局财务管理工作。
(三)质量科:质量立区: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卓越绩效培训、组织开展区长质量奖企业申报及考核、根据上级的考核细则分解任务,召开协调会,准备质量立区考核;认证认可:开展对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质量月宣传。
(四)监督科:获证企业巡查、获证企业年审。
(五)综合科:对违反《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查处、打假假冒伪劣产品。
(六)标准科:世界标准日宣传;服务标准化项目建设;标准监督检查;企业标准体系试点工作。
(七)安监科:特种设备信息核查、日常监督检查、重大节日巡查、安全生产月宣传、锅炉专项检查。
(八)计量科:世界计量日宣传、加油站计量监督检查、企业能源计量管理、计量检定。
(九)执法督查科:执法打假、投诉举报、执法打假统计上报、重大质量违法案件上报
(十)稽查队:执法打假、对违反《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查处。
(十一)法规科
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及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负责指导和规范分局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分局案件核审、行政提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二部分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原区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原区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533.27万元,支出总计494.5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长126.75万元,增长31%,支出总计增加67.31万元,增长16%。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533.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1.84万元,占99.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3万元,占0.27%。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49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55万元,占77%;项目支出114万元,占2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531.84万元。支出总决算494.50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25.71万元,增长31%。支出总计增加91.61万元,增长23%。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5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1.61万元,增长2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9.03万元,占8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0万元,占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76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19.11万元,占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4.96万元,支出决算为43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14.96万元,支出决算为43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7.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1.97万元、津贴补贴115.72万元、奖金82.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44万元、退休费25.89万元、医疗费3.2万元、住房公积金21.44万元;公用经费12.6万元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3.77万元、物业管理费1.97万元维修(护)费0.43万元、委托业务费1.4万元、工会经费1.66万元、福利费3.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1万元。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4万元,完成预算的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34万元,完成预算的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今年报废了一辆汽车,为了厉行节约,加大了节能降耗的力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2.35万元,下降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35万元,下降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原因: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今年报废了一辆汽车,为了厉行节约,加大了节能降耗的力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34万元,占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2.3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刊物发行收入,XX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本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