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概况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概况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依法审查和实施应由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立案工作。
(二)审判法律规定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三)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复查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和审判提起再审的案件。
(四)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执行上级法院指定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五)依法审查、决定国家赔偿案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本级
2.所属二级机构:无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850万元,支出总计385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468万,增长13%、支出增加442万元。增长13%。(增加或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案件数量增多。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38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3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7万元,占68.7%;项目支出1203万元,占31,。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86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468万,增长13%、支出增加442万元。增长13%。(增加或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案件数量增多。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2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案件数量增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3345万元,占46.3%;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万元,占5.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66万元,占1.6%;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27万元,占3.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33万元,支出决算为3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专项预算,立案登记制度后,案件剧增。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230万元,决算支出为2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2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19.88万元,完成预算的82.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1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以来,我单位按照中央精神,厉行节约,控制车辆及公务接待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万元,下降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万元,下降5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精神,厉行节约,控制车辆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以来,我单位按照中央精神,厉行节约,控制车辆及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2万元,占9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8万元,占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费支出0万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以下谈判和磋商等。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而举办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比较研究、社会保障政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购置。(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和维修。2016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台。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为0.68万元。主要用于加班就餐,接待来访人员296人次,共35批次。
五、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六、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无。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万元,比2015年减少12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办公中厉行节约,注意环保,降低了水电办公耗材消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有车主要为囚车,主要用于提押犯罪嫌疑人;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刊物发行收入,XX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请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对口中央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填写):是指XX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XX厅(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