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文化、新闻出版、旅游、文物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新闻出版、旅游、文物管理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定并指导监督实施全区文化、新闻出版、旅游事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协调文化、新闻出版、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的建设;拟订全区文化、新闻出版市场执法行政规划。
(三)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协调推动全区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组织实施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规章、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
(四)按照管理权限审批、登记全区文化、新闻出版经营活动项目,核发相关许可证。
(五)组织实施全区出版物、印刷、包装产品展览、展销活动。
(六)监督管理全区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组织查处文化、新闻出版单位的违法、违禁、违规活动。
(七)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或者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负责“扫黄打非”集中活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八)负责全区旅游工作;组织全区旅游业重大宣传促销活动;对全区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实施行业管理;推行旅游服务标准;监督检查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工作;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九)贯彻执行文物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区文物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文物工作的发展规划。
(十)负责全区文化、新闻出版、旅游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对外交流和合作活动。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内部机构有办公室、文物科、旅游科、文新科。
纳入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有二级机构三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如下:
1、郑州市中原区文化馆
2、郑州市中原区图书馆
3、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889.49万元,支出总计1,889.4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01万元,增长3.22%。增加主要原因是:拨付上级转移支付、上级专项资金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1,88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889.4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1,88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0.75万元,占63.02%;项目支出698.75万元,占 36.98%;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89.4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01万元,增长3.22%。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比2016年拨付上级转移支付、上级专项资金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4.1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4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0.07万元,增长16.7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4.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万元,占1.37%;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00%;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89.01万元,占88.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1万元,占1.0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30.62万元,占2.0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20.00万元,占1.37%;农林水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15.63万元,占1.06%;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73.08万元,占4.99%;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44.37万元,支出决算为 1,46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基数调整、二是征缴比例调整、三是人员变动。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 图书馆(项)。年初预算为174.20万元,支出决算为21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征缴比例调整和人员变动。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307.48万元,支出决算为35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征缴比例调整。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329.97万元,支出决算为43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征缴比例调整和人员变动。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48万元,支出决算为2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1.63万元,支出决算为7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征缴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0.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8.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等;公用经费 242.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38万元,支出决算为7.44万元,完成预算的79.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的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8万元,完成预算的90.7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长效机制,从严控制招待费支出和公务车运行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99万元,增长15.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1万元,增长6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已接近报废年限,车辆维(修)护的因素造成;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长效机制,从严控制招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6万元,占34.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8万元,占65.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中原区文化旅游局机关、中原区文化馆、中原区图书馆和中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未安排参加国际会议。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未安排参加谈判和磋商。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未安排参加境外业务培训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检查工作公务活动等公务用车的保险、维修及燃料。2017年期末,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机关和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8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为0万元。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为4.8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辖区免费开放、文化惠民和群文活动等。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9个、来访外宾89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共组织对0个主要民生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共组织对0个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35%。主要用于资助城市影院和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为0万元。主要原因: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15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2.56万元,减少1.05%。主要原因: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长效机制,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6.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汇总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 图书馆(项):是指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图书馆的支出。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是指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是指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郑州市中原区文化旅游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