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物价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原区物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原区物价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原区物价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原区物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监测全区价格总水平动态,为市物价局制定全市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建立价格管理、监督、服务体系。
(二)依法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监管,加强收费行为事中、事后监管,并对其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乱收费行为,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
(三)依法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推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鼓励和保护公开、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惩治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四)科学有效的进行价格监测,及时准确提供市场价格信息,为上级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服务。
(五)按照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市场价格行为的咨询、投诉和举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区域经济稳定和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原区物价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物价局本级.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科、公用事业价格管理科及中原区物价检查所。
2.所属二级机构:无
第二部分
中原区物价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中原区物价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78.95万元,支出总计478.9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1.58万元,增长12.07%。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478.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0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7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98万元,占88.48%;项目支出55.09万元,占11.5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78.0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58万元,增长12.0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8.0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58万元,增长12.0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8.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7.00万元,占89.32%;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9万元,占1.7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2.26万元,占2.56%;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事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30.32万元,占6.34%;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4.84万元,支出决算为47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6.15万元,支出决算为38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8.70万元,支出决算为4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2.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8.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5.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5.0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15万元,增长1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5万元,增长15.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2017年没有该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2017年没有该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物价系统内学习交流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100%,完成预算的5.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会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无。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无。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主要用于: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无。2017年期末,物价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为0.00万元。主要用于:无。物价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为0.15万元,增长主要用于物价系统内学习交流接待。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物价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来访外宾1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中原区物价局共组织对0个主要民生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共组织对0个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8万元,比2016年减少11.16万元,下降38.16%。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物价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刊物发行收入,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物价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