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郑州市中原区委员会
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区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积极向区委反映,提出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全区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工作和爱国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区对台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区在台人员及其亲属的联络工作;处理涉台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
(六)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七)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人士、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
(八)负责全区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九)指导基层党委的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十)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中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部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内部管理、人事财务等工作;协调街道统战工作;宣传、贯彻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规;调查研究,掌握汇报统战工作情况;负责对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二)党派科。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工作以及党外后备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负责党外干部和统战干部的培训;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贯彻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有关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具体组织与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
(三)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科。负责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情况,反映其思想动态;提出有关制定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有关政策。
(四)新阶层人士工作科。负责联系新阶层代表人士,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新阶层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有关制定新阶层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牵头建立和完善新阶层代表人士评价体系;负责加强新阶层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3、台湾工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区对台经贸工作和与台湾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涉台法律事务;组织实施对台宣传,进行对台方针、政策和台湾形势的宣传教育;落实台胞台属政策,做好台胞台属的团结教育工作;处理我区涉台重大事务和重大涉台事件。
4、郑州市中原区工商业联合会(区总商会)
郑州市中原区工商联为独立预算二级机构,主要职责有参政议政。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广大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倡爱国、敬业、守法,提高会员素质,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参与调解经济纠纷。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统战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统战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90.4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 增加112.14万元,增长40.2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增发补发、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积金缴存上涨,以及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39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90.48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71.0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增加104.69万元,增长39.3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增发补发、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积金缴存上涨,以及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90.4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增加112.14万元,增长40.2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增发补发、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积金缴存上涨,以及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2.14万 元,增长40.2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增发补发、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积金缴存上涨,以及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362.85万元,占92.55%;外交(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9.94万元,占2.5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5.23万元,占1.34%;节能环保(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12.46万元,占3.3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5.78万元,支出决算为 39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工资增发补发、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积金缴存调整,以及专项资金支出调整。
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2.04万元,支出决算为17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增发补发、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积金缴存调整。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调整。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09万元,与2016年相 比,增加10.57万元,增长5.7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增发补发、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积金缴存上涨。其中:人员经费178.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96万元、津贴补贴105.3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58万元、退休费9.33万元、住房公积金12.46万元;公用经费16.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46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未组织出国考察活动,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95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95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未组织出国考察活动,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计划。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全年未参加国际会议。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元,全年未参加谈判和磋商。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全年未参加境外业务培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7年期末,中原区统战部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为0万元。中原区统战部2017年度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为0万元。中原区统战部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访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中原区统战部共组织对0个主要民生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共组织对0个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6万元,比2016年减少0.51万元,增长(下降)2.99%。主要原因:我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中原区统战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刊物发行收入,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中共郑州市中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