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突发,妥善处理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全区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突发群体性药害或药物不良反应事件;
(二)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情况紧急需求药品的质量监控;
(三)涉及面大、影响范围广的制售假药案件;
(四)媒体披露的药品安全事件;
(五)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二、建立预警机制
一是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上市药品的监管,多渠道搜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对国家通报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在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大力宣传;二是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反馈渠道,充分利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及时发现药品突发事件线索,积极预防药品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建立组织机构
1、成立领导协调小组,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为副组长,有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协调小组,主要对药品突发事件进行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确保在药品突发事件发生时,有关部门能及时到位,履行职责,确保药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救治畅通。
2、成立应对药品突发事件机动队,主要由食品药品监管局业务人员和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负责对药品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3、成立药品突发事件救护队。成员主要由医疗技术人员组成,负责药品突发事件受害人的现场救护。
四、建立快速应急工作机制
发生药品突发事件,按以下程序进入紧急工作状态:
1、领导协调小组迅速到位,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的救护调查、处理。
2、立即启用应对药品突发事件机动队,并迅速到达现场对药品突发事件进行调查。
3、对有人员伤亡的,立即启用应对药品突发事件救护队,对伤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对严重的、复杂的不良反应或重大药品突发事件在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应在1小时内报告区政府。
5、在调查的同时,对可能引发突发的药品通知有关单位暂停使用,对剩余药品进行封存。
6、对药品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之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或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引发事件的药品和发生的原因及程度,并将结果在24小时内通报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停止经营、使用该药品或给予适当控制。
五、保障措施
1、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并对来电来访,做好登记和记录;机动队成员24小时保持联络畅通,遇有警情,迅速集合,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交通车辆保持运行完好,至少保证有一部车辆24小时能够随时出警。
2、进一步加强横向联合,与区内各级120组织建立横向联合网络,一旦遇有药品突发事件,区药品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协同办公室将按照突发事件的发生地,就近联系医疗机构的120组织,赶赴现场,以使药品突发事件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配备必要的交通、检验、救护等设备,并保证必要的经费。
六、建立假劣药品突发事件追踪制度
对于确定为假劣药品造成突发的事件,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立案调查,追根求源,一查到底。对于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惩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郑州市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