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东政〔2020〕10号
绿东村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绿东村街道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旮旯王村,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中原区建设西路127号“4·13”爆炸事故教训,贯彻市、区领导指示精神,狠抓防范措施落实,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绿东村街道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绿东村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30日
绿东村街道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
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4·13”爆炸事故教训,全面推进我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街道领导同意,决定在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意识,以“真排查、真整改、真监管、真问责”为指导,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艺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王永涛、办事处副主任李玉坤为副组长,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玉坤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任务
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是辖区各社区、旮旯王村,各生产经营单位。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 围绕吸取危化行业事故教训开展针对性排查。重点围绕严禁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开展空分装置专项检查,加强设备专业管理、保证设备完好运行,加强化工过程安全全要素管理。(街道安监办、经管办牵头负责)
2. 强化风险预警管控。建立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对易燃易爆、剧毒等重大危险源,按国家要求接入风险监控预警平台(街道安监办牵头负责)。
3. 整改消除重大隐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特别是发现存在装置设备带病运行等重大隐患,要立即处置、立即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停产。(街道安监办、经管办、城管科、文明办、卫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4. 按照国家要求制定淘汰落后安全工艺设备目录。(街道经管办负责)
(二)建筑施工领域
1. 重点围绕手续不完善的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私搭乱建建筑与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方面,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街道城建科、城管科、经管办牵头负责)
2. 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包括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供热、桥梁建设,城市公园、游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娱乐设施,以及高风险游乐项目建设管护。(街道城管科牵头负责)
3. 加强高温、汛期时段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街道城建科、城管科、经管办牵头负责)
(三)交通运输领域
1. 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对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持续开展安全整治,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落实停运措施。(街道城管科、综治办牵头负责)
2. 强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包括:公路路基、路面、桥梁等构造物,各级道路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常聚集或拥堵路段区域。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的规定。(街道城管科、综治办牵头负责)
(四)工贸领域
1. 开展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煤气生产储运、有限空间作业、高温熔融金属冶炼等企业执法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街道安监办、经管办、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动火、抽堵盲板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街道安监办、城建科、经管办牵头负责)
(五)消防领域
紧盯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福利机构、学校、医院和居民住宅、出租屋、沿街门店等重点场所,全面排查并突出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及装饰材料、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住人建筑、屋顶平台和疏散走道堆放可燃杂物、营业期间违规装修施工、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重点隐患,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精准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1. 分行业组织消防安全大排查。分行业组织对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幼儿园、医院、居民住宅、出租屋、养老院及其他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全面排查。8月底前,对本系统企业负责人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全面完成本系统企业排查工作,分类建立排查台账和隐患清单,跟踪整改到位。(街道安监办、文明办、社事办、城建科、经管办、卫计办按职责分别负责)组织发动社区和派出所等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对辖区居民住宅、出租屋、沿街门店等排查治理和宣传提示,防范“小火亡人”。(综治办、安监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2. 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执法行动。街道文明办、经管办、社事办、卫计办与安监办联合行动,分专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执法行动。攻坚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清零,组织对重大隐患和曝光的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核实整改效果,加快整改进程,力争在7月底前全部整改销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硬起手腕,重拳整治,关停一批、查封一批、清理一批、拘留一批,以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行为。(街道文明办、经管办、社事办、卫计办、综合执法办公室、安监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控整改措施。
四、时间及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从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8月31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24日前)。在辖区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部署动员会议之后,各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全面安排部署本辖区、本行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加强舆论宣传,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各社区、旮旯王村及各相关单位及各类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具体细化集中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25日至2020年7月24日)各社区、旮旯王村及各相关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尤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社区、旮旯王村及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内、本行业(领域)内企业进行检查。在企业集中整改、各级检查的基础上,街道督导组将对各社区、旮旯王村及各相关单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查检查。
(三)检查考核阶段。(2020年7月27日至8月31日)。各社区、旮旯王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街道安监办将视情对部分单位或行业领域进行抽查考核,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于8月31日前报街道安监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社区、旮旯王村及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牢固树立“真排查、真整改、真监管、真问责”的原则,加强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各单位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问责,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旮旯王村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各社区、旮旯王村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牵头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至少带队督促检查1次,其他负责人不少于2次。
(三)强化安全监管。要把落实各社区(村)负责人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始终贯穿在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和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要根据监管职责,逐级建立涵盖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各相关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街道安监办报告。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各单位之间沟通与配合,联合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要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3年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列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查处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表面停产实际生产的违法企业、长期非法生产的企业、抗拒执法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及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全面督促隐患整改。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加大对隐患整改的督查督办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全部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复查部门。有关部门对已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逐一复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方可恢复生产;对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要确保关闭取缔到位。要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信箱,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及时进行核查,对查实的隐患进行追责问责,向举报人兑现奖励并切实履行保密义务。
(六)加强宣传培训。各社区、旮旯王村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区分不同行业、层次等,通过专业培训班培训、以会代训、送外培训、邀请专家培训以及学校开设安全知识课等形式,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事故案例分析等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企业职工、教师、学生等特殊人群的针对性教育,切实解决“不知、不懂、不会”的问题。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七)严格责任追究。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整改情况,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力度不大的单位及责任人,要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措施。
(八)做好信息报送。各社区、旮旯王村及相关单位每周四中午12:00前要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排查表(见附件)和工作进展情况(含电子版)报到街道安监办,安监办将视情听取各社区、旮旯王村及各相关单位工作汇报,促进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