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67513/2023-00006
  • 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 防汛应急预案
  • 2023-10-11
  • 2023-10-11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防汛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社区(村)、各相关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林山寨街道防汛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大家,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1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促进防汛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洪涝灾害发生时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给林山寨街道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辖区正常运行和交通顺畅,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依据《中原区防汛应急预案》,结合林山寨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林山寨街道洪涝灾害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3 街道概况

林山寨街道位于中原区东部,东起嵩山路,西至桐柏路,南到汝河路,北靠建设路,是郑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机关所在地,辖区面积3.7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6万人,户籍人口6万4千多人,总人口9万余人。辖伊河路社区、碧沙岗社区、颍河路社区、人社局社区、互助路社区、农业银行社区、百花社区、一中社区、郑州日报社区、河南工大社区、光合花园社区1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1个行政村林山寨新村。

1.4 防御重点部位

(1)辖区内金水河流经的区域(农业银行社区)。

(2)郑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机关所在地。

(3)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村)委会所在地。

(4)河南工业大学嵩山路校区、郑州市职工大学、郑州市技师学院、郑州市第十九中学、郑州市第十六中学、郑州一中实验分校(明新中学)、郑州钱学森实验学校、西斯达城市森林学校、启智中学、郑州外国语中学、中原区外国语小学、互助路小学、百花路小学、伊河路小学、河工大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大树幼儿园、郑州市中医院、九八八医院东区、百花路农贸市场、工人路四季鲜农贸市场、友爱路便民服务中心、桐柏路便民服务中心、中原商贸城等人员密集场所。

(5)辖区15处积水点,39处地势低洼小区,46处地下空间、人防工程,1处危旧房屋,1处建筑深基坑。

(6)辖区内排水管网、城市供水设施、城市燃气设施、城市热力设施、水利设施、电力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

1.5 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轻风险、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提高站位,宁听骂声,不听哭声。

(2)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提高全社会防范洪涝灾害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洪涝灾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对可能发生洪涝灾害的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

(3)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统一领导下,行业(领域)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充分发挥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

(4)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统筹指导,协调辖区应急资源予以支持,并全面负责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5)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街道抢险救援突击队为主力、各社区(村)应急力量为突击、以社会救援组织为辅助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应对洪涝灾害。

(6)坚持依法依规、科技支撑。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推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突发事件应对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林山寨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设立林山寨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林防指”),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组成。负责在省、市、区防指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林山寨街道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指   挥   长: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 指  挥 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统战员、办事处副主任、组织员、宣传员、武装部部长、政法委员、林山寨派出所所长

成        员:党政办、党建办、应急管理办、社会事务办、城市管理办、卫计办、经济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等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及各社区(村)书记。

2.2 林山寨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林防指下设林山寨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林防办”),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

林防办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开展防汛工作。应急办对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辖区防汛统筹调度工作;城市管理办公室对接区农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金水河、辖区内道路及建筑工地基坑等防汛工作;社区服务中心对接区房管局,负责辖区隐患房屋的应急抢险处置工作。

2.3 林山寨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处置组

2.3.1 抢险救援组

由林山寨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组织协调林山寨街道所有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洪涝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1)城市防汛应急抢险队伍。由城市管理办主任任队长,带领50名队员,负责辖区内积水点、建筑深基坑等安全隐患除险工作。

(2)金水河防汛应急抢险队伍。由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任队长,带领30名队员,负责金水河巡查工作及沿岸安全隐患除险工作。

(3)城市防汛应急突击队伍。由街道纪工委书记任队长,带领30名队员,负责林山寨街道紧急险情的救援任务。

(4)其他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在林防指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洪涝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2.3.2 交通运输保障组

由分管综合执法办的班子成员任组长,组织协调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需要紧急除险时,及时协调铲车等大型特种车辆协助做好紧急除险工作;需要进行人员转移时,及时协调公交车等客运车辆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2.3.3 医疗救援组

由分管卫计办的班子成员任组长,组织协调辖区内医务技术力量做好辖区内医疗保障工作。及时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辖区内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2.3.4 后勤保障组

由分管党政办的班子成员任组长,负责协调运输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和器材,对防汛物资登记造册,即用即补。

2.3.5 新闻宣传组

由分管文化办的班子成员任组长,负责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向各社区(村)准确、及时转发防汛命令,收集、整理社区(村)洪涝灾害情况和救灾图片资料。根据区官方媒体对抗洪救灾先进事迹的宣传,负责做好宣传转发工作。

2.3.6 信息统计组

由分管应急办的班子成员任组长,负责受灾人员、经济损失及卫生、文化、公益受损失的统计汇总、报送;负责梳理灾害险情;负责灾后灾情核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等各类信息统计。

2.4 社区(村)联动机制

各社区(村)根据地形条件、居民分布、安全隐患点、受洪涝威胁程度等因素,制定相应防汛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统筹划分防汛责任网格,每个网格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区域内预警传达、信息通讯、灾情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等工作。

3 监测预报预警

3.1 预警准备

3.1.1 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好防范突发性洪涝灾害的思想准备。将有效避险和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增强广大市民对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建立市民自救互助体系,提高公众参与和自我保护能力。

3.1.2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

做好辖区危旧房屋、积水点、地势低洼小区、人防工程、建筑深基坑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消除安全隐患。联合辖区片警、物业加强小区楼院电动车飞线充电治理,清除楼院堆放的可燃易燃物品。

3.1.3 队伍准备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城市防汛应急抢险队伍、金水河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城市防汛应急突击队伍为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各社区(村)要积极组建以楼栋长、居民代表、村民代表、年轻力量为主的应急队伍并登记造册,时刻准备面对汛期险情。

林防指各成员单位、林山寨街道辖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建立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队伍规模和人员技能应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各队伍积极组织开展救援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3.1.4 装备物资准备

林防指应做好防汛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准备,做到装备器材入库,物料上提、上关键部位。

林防指应储备的防汛装备物资包括: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索、救生杆、编织袋、彩条布、铅丝笼网片、防汛专用沙袋、砂石料、铁锹、发电机、排涝设备、对讲机、卫星电话、移动报灾终端、手持扩音喇叭、帐篷、棉被、棉衣、睡袋、雨衣、雨鞋、折叠床、应急包、照明灯具等,储备在林防指指定的防汛应急物资仓库。

辖区企事业单位应储备常规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急需。包括但不限于:防汛专用沙袋、抽排水泵、发电机、警戒线、雨衣、雨鞋、砂石料、铁锹、编织袋、强光手电等。在辖区积水点、人防工程、建筑深基坑、地势低洼小区、危旧房屋等防汛重点区域,做好救援设备、排水设备及防汛物资的预置,以应对突发性暴雨及洪水。

3.2 监测预报

汛期,林防办及时接收市气象局发布的预警信号,加强与区防办联系,获取区防指预警信息,掌握辖区雨情和水情,做好汛情预警。

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金水河、城市内涝、建筑工地防汛监测预报;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辖区房屋防汛监测预报;环境攻坚办负责辖区人防工程防汛监测预报;各社区(村)指定专人及时上报、接收相关监测信息。监测预报信息应及时上报林防办。

3.3 预警行动

林防办接收到监测预警信息后,林防指应通过电话、微信群等渠道及时向各社区(村)发布预警信息。各社区(村)要及时利用电子屏、高音喇叭、微信群、张贴公告等方式向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居民群众进行及时更新发布。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预警措施:

(1)由林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2)林防指密切关注区防指发布灾害信息动态,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极端天气会商、研判与风险分析。

(3)林防指立即组织防汛抢险救援队伍集结待命,做好参与应急抢险的准备。

(4)林防指根据区防指指令,通知幼儿园、中小学等需提前放学的,街道、社区(村)进行督促,必要时可予以协助。

(5)平安建设中心要立即组织人员到辖区开展治安巡逻,维护好辖区治安秩序。

(6)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林防办。

(7)通知辖区建筑工地停工、停电、停业,加强隐患巡查。

(8)在道路积水点设置警戒线或隔离措施,安排专人负责24小时值守,防止群众意外伤害,配合城管部门处理道路积滞水的排除,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疏导等工作。

(9)组织辖区危旧房屋、地铁线路等险情、灾情易发区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安置。

(10)各社区(村)安排专人巡查辖区内低洼地势小区、积水点,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林防指。

(11)及时组织农业银行社区做好转移准备。

(12)对安置点提前进行消杀,做好疫情防控,大门口设置明显标识,有专人负责接收安置人员,安排群众生活;生活垃圾有专人负责处理。

(13)根据区防指指令,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活动。

(14)及时向群众做好防汛宣传,建议待在家中,减少外出。

(15)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 应急响应

根据区防指发布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林防指配合做好辖区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4.1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林防办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接收区防指发布的预警信息,跟踪掌握辖区雨水情、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

(2)林防办主任组织林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及各社区(村)进行会商。

(3)林防指发布林山寨街道汛期防御工作通知,加强对各防汛重点部位防汛工作的指导,提醒积水点、危旧房屋、人防工程、建筑深基坑、低洼地势小区等区域内群众采取避险措施,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

(4)林防指各成员单位及应急处置组指导社区(村)开展防汛工作,并将情况上报林防指。

(5)各社区(村)密切关注金水河及防汛重点部位的情况,并及时向林防指报告情况,突发险情、灾情应随时报告。

4.2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林防指副指挥长带班,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优化调度,各社区(村)适当增加值班力量,密切关注区防指及市气象局预警信息,跟踪掌握雨水情、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随时向林防指指挥长报告有关情况。

(2)林防指副指挥长组织林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及各社区(村)进行会商,作出部署,加强对防汛工作推进落实。

(3)林防指发布关于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各社区(村)协调人员、车辆、物资做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并将情况报区防指。

(4)各社区(村)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抢险救援行动。

(5)林防指根据险情、灾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等调度运用工作。

(6)林防指各成员单位及应急处置组按照职责分工快速有序开展应急抢险救援行动。

(7)林防指组织做好洪涝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妥善组织积水点、危旧房屋、人防工程、建筑深基坑、低洼地势小区等区域内群众转移避险,配合供电部门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充分做好排涝工作。隧道等易积水地带落实专人值守,配备抽水设备,配合交警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4.3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林防指宣布林山寨街道进入紧急防汛期,及时开展抢险救援,组织加强防守巡堤,及时控制险情。

(2)林防指指挥长带班,增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工情的发展变化。

(3)林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并坐镇指挥,林防指相关成员单位、社区(村)参加。分析洪水造成的灾情及发展趋势,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部署。

(4)林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密切关注区防指及市气象局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通过微信群、电子屏、张贴告示等手段向辖区发布预警信息。

(5)林防指各成员单位及应急处置组按照职责分工快速有序开展应急抢险救援行动,随时向林防指报告洪涝灾害应急响应处置情况及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随时报告。

(6)林防指要求相关成员单位妥善组织积水点、危旧房屋、人防工程、建筑深基坑、低洼地势小区等区域内群众转移避险,危旧房屋内一律不得留有人员,加强辖区工程巡查防守。配合供电部门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对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工、停学、停业和停运。隧道等易积水地带落实专人值守,配备抽水设备,配合交警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7)林防指根据险情、灾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等调度运用工作。

(8)林防办时刻与区防办保持联系,随时报告辖区汛情及抗洪抢险情况。

(9)当区防指设立现场指挥部时,配合区防指现场指挥部及区防指成员单位做好洪涝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10)林防指每日不少于2次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工作部署要在第一时间报告。

4.4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林防指指挥长带班,增加值班人员,必要时从林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加强值班力量,保持通讯畅通,密切监视汛情、工情的发展变化。

(2)林防指密切关注区防指及市气象局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通过微信群、电子屏、张贴告示、社区广播、短信、微信等手段向辖区发布汛情预警信息。

(3)林防指指挥长组织召开紧急专题防汛会议,做出辖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

(4)林防指成员单位和各应急处置组快速有序开展应急抢险救援行动。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上报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工作部署要在第一时间报告。

(5)林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分组分工和林防指指令执行抢险救援任务,及时开展应急抢险救援,紧急情况迅速组织人员转移避险。

(6)林防指根据险情、灾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的调度工作,迅速组织人员、器械、物资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向区防指请求专业救援人员及设备支援。

(7)各社区(村)妥善组织积水点、危旧房屋、人防工程、建筑深基坑、低洼地势小区等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险,危旧房屋内一律不得留有人员。隧道等易积水地带落实专人值守,配备抽水设备,配合交警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8)当区防指设立现场指挥部时,配合区防指现场指挥部及区防指成员单位做好洪涝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9)林防指每日不少于2次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工作部署要在第一时间报告。

5 抢险救援

洪涝灾害发生后,林防指应根据不同的洪涝灾害类型制定不同的抢险救援措施。

5.1 河流洪水

(1)当金水河水位接近或超过警戒水位时,林防指立即通知城市管理办公室及金水河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前往现场,严密布防,开展巡查工作,并禁止其他人员靠近河道。当发现险情时应立即上报林防指。

(2)当金水河水位持续上涨时,林防指及时组织抢险救援队伍、物资前往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组织农业银行社区及其他有可能受到波及的群众做好撤离准备工作。

(3)林防指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当收到区防指撤离转移指令或研判需要转移群众时,迅速开展群众转移工作,并做好安置群众的后勤保障工作。

5.2 城市内涝

做好辖区防汛重点部位的抢险救援:

(1)积水点。配合城管、交警等部门做好低洼易涝点抢险救援工作。首先打开收水井,设置警示标识,提醒行人注意安全;开展易涝点抽排水工作,引导群众有序通过。

(2)建筑深基坑。首先拉警戒线,禁止群众靠近,确认基坑是否存在边坡失稳、漏电等隐患,在切断存在危险的电源,确保没有坍塌危险的情况下,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工作,救援过程中应遵照“先救人、再抢物”的原则。处理零星塌方,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及时组织砂袋堆垒,清理、护坡;处理大塌方,由项目经理组织大型挖土设备进行土体清除,将基坑边坡浮土清掉,并按照不少于1:1放坡,用砂袋沿坡堆垒并覆盖苫布。

(3)隧道。设置警戒线,在出入口码放防汛沙袋,阻截雨水倒灌;配合供电部门采取电力抢修、应急电力保障等措施;如有群众、车辆被困,及时与区消防救援大队、120急救取得联系,组织抢险队员协助群众营救、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及时联系路面产权管养单位,对路面雨水管网进行疏通,加快隧道积水抽排工作,车辆、人员和物资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请求支援。

(4)地下空间(地铁、综合管廊、地下车库、商场及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地面水位抬高时,首先用挡水板和沙袋临时挡水,阻止水倒灌地下工事;打开所有的排水泵进行排水,防止水位进一步抬高;若地下空间已进水,在电源正常的情况下,接通备用应急潜水泵及时进行抽水,并阻断地面水灌入地下工事的通道;若电源被水淹没或者区域电网断电时,紧急启动自备发电机组进行排水或紧急启动备用汽油机抽水泵进行应急排水;当积水倒灌进排水系统时,关闭闸阀;若阀门或单向阀故障时,采用盲板隔断。

(5)重要基础设施受损。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供电、通信、供水、供油(气)等受损设施设备的抢险救灾工作。

6 信息报送

(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洪信息由林防指统一核准,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洪涝灾情发生后,林防办要及时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局部、一般性灾情要在2小时内报送林防指和区防指;范围大、致灾严重的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30分钟内通过电话、40分钟内通过书面报告区防指,并跟踪核实上报实时灾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凡经区防指发布的洪水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林防指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7 转移安置

林防指负责林山寨街道辖区人员撤离转移的组织指挥工作。当收到区防指撤离转移指令或林防指判定需要转移时,应迅速开展撤离转移工作。在开展撤离转移工作时,要以社区(村)为单位,针对来不及撤离或无法正常撤离的人员,林防指要立即动用冲锋舟或抢险船进行转移救助。

对于集中安置的群众,林防指要制定灾民救济方案,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医疗保障,同时林防指要积极向区防指反映相关情况,争取上级资金、物资及技术支持。转移安置具体工作详见《林山寨街道紧急避险安置预案》。

8 灾后处置和应急保障

洪涝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林防指要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林防指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社区(村)配合区城管局、区住建局、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部门尽快修复被损坏的城市道路、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及时配合开展排水管网、闸门、泵站、河道等基础设施的灾后修复工作,及时恢复社会秩序。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困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卫计办协调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协调消杀公司开展消杀工作,在专业消杀人员指导下,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灾害过后,各社区(村)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抗旱抢险物料的消耗情况并上报林防指,林防指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抗旱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必要时向区防指请求支援。

9 预案管理

当防汛抗旱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本预案实施后,林防办负责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