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工作。根据《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涉气工业企业污染源排放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2020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于7月底前更新填报完毕,共完成127家工业源和13家非工业锅炉源的基础信息和污染源信息更新工作。
2.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治理工作。根据《郑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治理的通知》和《郑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治理核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区2021年共帮扶指导3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治理工作,高效的废气处理设施收集效率达到85%以上。
3.夏季臭氧污染天气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根据《郑州市2021年臭氧污染天气分级分类管理办法》(郑环攻坚办〔2021〕30号)和《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夏季臭氧污染天气豁免企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对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Ⅰ类、Ⅱ类、Ⅲ类企业清单进行了梳理排查。经排查,我区Ⅰ类企业38家,Ⅱ类企业2家、Ⅲ类企业1家。经审核,将16家全时段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企业列入豁免清单;对25家涉VOCs排放企业实施臭氧污染天气分级分类管理。
4.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减排清单修订工作。我区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共涉及124家工业企业,18家企业提交绩效分级申报资料。经省、市两级审核,1家企业评为绩效A级,10家企业评为绩效B级,1家涉外贸企业评为民生豁免企业,为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落实管控措施提供有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