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郑州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郑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郑州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健全完善大气污染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现代化治理水平,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力在“四高四争先”中当表率、做贡献,助力郑州市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建设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2025年,我区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69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9微克/立方米以下,NO2平均浓度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66.5%,重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1.09%以下,完成郑州市下达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开展降碳行动
1.深化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根据郑州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中期评估情况,及目标任务,配合更新调整达标规划内容,以长远规划引领阶段性目标任务实现,2025年9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推进落实郑州市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实施方案,根据任务要求,推进建设一批“零碳”社区、“零碳”学校、“零碳”园区,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严格落实《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加强涉ODS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环节企业备案管理,强化日常管理,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温室气体排放;配合做好碳排放重点企业数据报告、现场核查、清缴履约等工作;落实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探索开展产品碳足迹分级评定和管理工作,加快全区碳普惠体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实现2025年全区碳排放强度完成市定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光伏绿色能源,2025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5兆瓦。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4.严控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全区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确保2025年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无新增。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加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依法依规清理“散乱污”企业,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方式实施分类整治。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6.加快老旧车辆(机械)淘汰。根据市定老旧车辆淘汰目标及实施计划,统筹运用“两新”资金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和国二以下排放标准机械。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配合单位:交警二支队、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7.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机械)。各级党政机关新购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2025年底前,除应急车辆外,全区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环卫用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区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8.稳步推进绿色物流区建设。按照“统筹布局、试点推广、分步实施”的原则,配合郑州市跟踪评估现有划定区域实施效果,在充分考虑民生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引导,研究划定第二批绿色物流区。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配合单位:交警二支队、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深入实施减污工程
9.深入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对照《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对郑州水工机械有限公司和郑州双立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治理。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须水街道办事处
10.加快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强化全过程排放控制和监督帮扶力度。全区企业力争全部按照绩效分级A级企业标准实施提升改造。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在机械制造、汽修、印铁制罐、包装印刷领域深入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和油墨,对完成源头替代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组织涉VOCs企业针对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6个关键环节开展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建立VOCs综合治理清单台账;原则上2025年4月底前所有涉及活性炭吸附工艺彻底足量完成活性炭更换,完成中石油、中石化郑州分公司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完成涉VOCs企业综合治理任务;分行业开展涉VOCs企业提标治理现场会,提高涉VOCs企业全过程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新标准。2025年3月4日起,全面执行《汽车维修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4101/T130-2024)、《活性炭吸附法处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4101/T131-2024),2025年5月底前,完成一轮标准执行情况排查,推动全区汽车维修行业、涉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3.加强移动源执法监管。加大生态环境一体化执法、专项执法力度,建立完善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体制。2025年持续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移动源领域影响较大、违法违规现象普遍等行为。针对柴油货车违法现象普遍的现象,开展生态环境、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多部门联合惩戒。超标排放的车辆,生态环境部门列入重点监管黑名单,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执法监管。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配合单位:交警二支队、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4.深化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聚焦建筑工地、线性工程、城乡接合部、交通主干道、物料堆场等关键领域、重点部位,细化完善全区重点扬尘污染源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两个标准”要求,加强施工围挡、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密闭运输、地面硬化、物料覆盖等管理,提升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重点建设工程达标管理,对工程的施工工地实施分包帮扶,对土石方工地实施驻场监管。持续优化全区扬尘污染防治智慧化监控平台建设,以现代科技手段为扬尘治理赋能,实现扬尘污染防治全方位、智能化监管。
牵头单位:区控尘办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中原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5.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全面提高道路保洁标准和频次,按照“道牙无尘、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作业标准,加大城区主次干道、支路背街机械化作业覆盖面,重点抓好城乡接合部、施工工地周边、货车通行量较大路段等区域扬尘管控,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制定重点区域清扫保洁方案,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全面实现“道路净”、“小区净”、“绿地净”、“公共区域净”。鼓励引导施工工地使用新能源渣土车、商砼车运输,开展渣土、物料等运输车辆规范化整治,依法查处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沿途遗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控尘办
配合单位:交警二支队、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6.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全域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专项巡查,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蓝天卫士”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监测、评估、预警、督办闭环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7.持续推进燃煤散烧治理。加强“禁燃区”内散煤监管,深入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整治违规销售、储存、运输、使用散煤(含洁净型煤)的行为,严防严控散煤复烧,持续做好“禁燃区”内燃煤(散煤和洁净型煤)和“禁燃区”外散煤动态“清零”工作。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8.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管控。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合理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市、县、乡(镇)、村四级安全管控网络作用,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防控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牵头单位:中原公安分局、区应急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9.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分类治理。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督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作、企业自治、分类治理的原则,完善餐饮行业油烟排放治理相关政策和措施,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充分利用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实现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在线监控全区联网运转,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月抽查率不低于20%;组织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对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监测,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油烟净化设施日常维护和清洗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意识。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露天烧烤,在划定的特定场地内露天烧烤的,应使用油烟净化装置。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减排基础支撑。建立应急减排清单与排污许可等数据对接机制,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补录、修订、审核、报送工作流程,提高应急减排清单修订质量。制定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结合产业结构特点、污染排放情况,对短时间难以停产的行业实施差异化轮流停产减排,提高限制类或绩效等级低的企业生产调控比例。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1.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联合应对。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提升科技支撑监管能力,提高线上线下识别发现解决问题能力,综合采取远程监控、污染高值预警、实地监测溯源、综合分析应对等方式,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复核、报送”闭环管理机制,压实逐级监管责任,全面提升臭氧污染及重污染天气协同管控成效。
牵头单位:区攻坚办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中原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2.持续强化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按照“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措施细、管控严”总体工作要求,配齐配强人员力量,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从严管理十条措施,持续抓好重点区域内各类大气污染源治理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牵头单位:区攻坚办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3.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站运维管理,严防人为干扰监测站点行为发生。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监管,开展排污单位和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质量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造假行为。2025年底前,完成全区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信息系统的安装及联网,实现油气回收在线实时监控。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配合单位:中原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4.强化污染源监控能力。扩大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覆盖范围,提高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水平,持续推进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强数据互联共享,加快涉生态环境数据互联共享能力建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5.严格执法监督帮扶。推进全区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持续提高环境执法装备水平,积极推进新装备、新技术的融合运用,加强数智赋能,提升智慧化执法水平。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重污染天气应对等专项执法行动,对涉VOCs产品质量、煤炭质量、油品质量、柴油车尾气、扬尘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配合单位:交警二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生态扩绿建设
26.持续推进国土空间增绿。推深做实林长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7.加强园林绿化建设。践行公园城市理念,促进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有机融合,2025年新建绿地面积10万平方米,打造2个“公园+”特色园区,让广大市民“推窗见绿、出门进园”逐步成为现实。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8.加强公共场所噪声污染防治。加大对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开展娱乐、促销、广场舞、体育锻炼等产生噪声污染活动的管理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处罚。督促公共场所管理者根据需要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具备条件的可以与相关部门联网。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文旅体局、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9.深化裸土治理成效。组织开展裸露黄土回头看整治行动,更新裸露土地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以覆绿、硬化、绿网覆盖等方式,对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分类采取防尘措施。
牵头单位:区控尘办
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四)培育绿色增长动能
30.加大绿色体系创建工作。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梯次培育机制,根据《郑州市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企业积极创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超级能效”工厂、“零碳”工厂,2025年力争培育创建绿色制造体系企业1家,引导支持工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1.开展环境绩效等级提升行动。加强企业绩效监管,健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有进有出”动态监管机制,对已评定A级、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开展“回头看”,对实际绩效水平达不到评定等级要求,或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实施降级处理。持续开展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行动,分行业分类别建立绩效提升企业名单,加强全区产业链链主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绩效分级培育,力争链主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全部达到绩效分级B级以上水平;2025年,新培育不少于2家B级以上企业,全面消除D级企业。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2.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在传统耗能行业推广先进节能设备、产品和技术,全面实施节能、节水、节电、降碳减排改造,开展耗能设备更新换代,迭代升级,推广高效产品,淘汰落后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引导改造企业争创环保绩效A级、B级企业及绩效引领企业。2025年力争完成4个绿色化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3.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依托郑州市节能环保产业链,加大招商力度,引进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实现强链延链,支持本地节能环保企业做大做强,促进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强化奖补政策支持,推动新型电力装备产业链做大做强,实施光储充产业一体化发展。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空气质量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责任明确到人。各攻坚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台账,履行好部门责任。
(二)强化政策激励。综合运用通报、公开约谈、追责问责等多种手段,督促落实属地责任,持续推进信用评价、绿色金融信贷支持等制度,激励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充分运用空气质量补偿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加大对污染减排、能力建设等领域支持力度,激励支持企业开展治污减排,帮助企业降低治理成本。
(三)提升治理能力。不断完善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落实职责清晰、运转高效、协同有序、管理闭环的“监测(监控)部门感知发起、监管部门统筹调度、执法监督部门执法检查”“三监”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大数据分析决策和精准指挥调度系统,实现治理对象目标更加精准、运行机制更加顺畅、响应落实更加迅速、效能提升更加有效,推动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促进全区环境质量整体改善。
(四)严格考核奖惩。逐月分解郑州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十四五”目标完成;将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全区综合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区攻坚办适时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导督查,并根据督导督查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建议呈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目标的,在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荣誉表彰等方面实施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