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美丽郑州建设进程,依据《郑州市2025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郑州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为引领,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路径,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延伸治理深度、拓展管控广度,持续推动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持续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实水生态环境保障,确保“黄河干流水质年均值保持Ⅱ类”和“一渠清水永续北送”两项政治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完成市定地表水环境质量年度目标任务及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中原区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常庄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自然本底值高除外)。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
1.力争市控八仙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减少入河排污量,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提高企业综合治理效果,保证入河水质满足改善需求。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2.辖区河流水质持续改善。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雨水管网日常巡查排查,杜绝利用雨水管网倾倒油污、废水、垃圾等行为;开展雨污管网排查,杜绝借道排污现象;加强初期雨水治理,减少降雨径流污染河流水体。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南水北调总干渠保护区生态保护
3.持续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中原区段)生态保护。坚决扛牢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水质保护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消除污染隐患;提升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做好保护区界牌和交通警示牌维护工作,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中原区段)水质安全。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4.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维护好常庄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成果,持续开展常庄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环境问题“动态清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委、市资源规划局中原分局、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建成区河流水质持续改善
5.强化建成区河流生态流量保障。优化生态调水运行方案,各条河流分水口分季度核定调水量,同时根据水质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补水方案;做好调水补水财政资金保障,根据调水需求,积极保障调水资金;不断提升生态水系调度运行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充分营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
6.强化辖区市政管网监管。实施管网排查检测专项行动,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坚持城区河道日巡查制度,对入河口逐一排查,发现排污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辖区政府、河道管理部门、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偶发性排污问题三方联动查处机制,第一时间发现排污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到位,防止出现水体污染现象。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四)持续强化重点领域治理能力综合提升
7.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开展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核查行动,坚决遏制返黑返臭。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8.持续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落实“河湖长制”相关要求,全面推进辖区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做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持续加大地表水考核断面周边倾倒生活垃圾、秸秆、畜禽粪污,以及设置餐饮、娱乐设施等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断面周边的环境保障,减少人为的干扰。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市资源规划局中原分局
责任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
9.开展入河排污口“回头看”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要对辖区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2025年底前,我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要全部完成。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城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
10.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登记和监督性监测、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的排污口,上报上级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责任主体,依法予以处罚;对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
(五)不断提升环境监督管理能力水平
11.探索开展我区总氮治理。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配合郑州市在系统总结“十三五”以来郑州市总氮污染控制成效与经验基础上,全面分析辖区内各级断面总氮浓度现状及汛期变化趋势、各类总氮污染源治理水平、水资源和水生态状况等,识别总氮污染重点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立足发展实际,结合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科学确定总氮污染控制目标,并确定总氮污染控制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推进“美丽河湖”创建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3〕430号)及《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有关要求,梳理分析贾鲁河河流现状,认真准备相关资料,2025年力争上报一个国家级美丽河湖。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
13.持续提升水环境管理能力。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郑州市水环境质量分析研判、预警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郑环办〔2024〕54号)工作要求,对八仙桥断面出现水质超标的,及时推送至相关责任单位,确保影响水质达标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逐步建立分级预警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按照既定方案抓好落实。各攻坚成员单位单位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动落实工作责任,对本部门所承担任务细化、量化,建立工作任务台账。
(二)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统筹协调,与各街道办事处之间上下联动,建立完善数据收集处理机制、会商研判机制、联合响应机制、应急处理机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用好税收、价格、补偿、激励等政策,积极申请中央资金,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以及第三方治理,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四)强化公众参与。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水污染防治成效及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力度,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公开环境违法违规查处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全民治污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