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豫审信〔2023〕15号)、郑州市《关于报送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政网办〔2023〕22号),现将《中原区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公布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