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省市文件要求,督促全区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近日,中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20余家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进行约谈。
会议通报了近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用人单位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职业健康体检复检未完成、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完善以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认识不足等共性问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主体责任,并要求辖区职业卫生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防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等。
通过本次会议,强调了申报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了用人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为推动我区职业卫生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