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级社会组织: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河南省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审计工作规程》要求,现将中原区2026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8月—2026年11月
二、抽查审计的比例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办法规定,2026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3%。
三、抽查人员、方式和内容
(一)抽查人员。采取随机方式决定抽查人员和被抽查单位。
(二)抽查方式。抽查采取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现场检查主要通过座谈了解、沟通交流、现场查看、问题反馈、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承诺等程序进行。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如实记录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检查情况、现场处理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在场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
(三)抽查内容。根据《郑州市发改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郑发改收费〔2020〕4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社会组织日常活动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办公设施、人员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信息公开、活动开展、社团涉企收费、评比达标表彰、是否存在违规集资融资、违法开展宗教活动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实施。严格依据检查细则,对照检查台账,对被抽查单位进行全面详细检查,深入了解社会组织实际情况,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建议,促进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
(二)严于运用。抽查结束,向被抽查社会组织反馈情况,肯定好的方面,指出存在问题。突出检查结果运用,检查结果与社会组织评估、政府购买服务挂钩。
附件:
1.中原区民政局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2.中原区民政局2026年区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中原区民政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