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做好中原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郑政〔2020〕7号)与《河南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豫双随机办〔2023〕3号)有关要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统筹汇总制定了中原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联合抽查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计划
各领域发起部门或主管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围绕国家和省、市重点工作,聚焦高风险行业、问题多发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与配合部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和细化抽查工作分工等内容,共同制定联合检查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时间和方式步骤等具体内容,并及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规范联合抽查实施流程,明确工作标准
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的过程中,一是所有部门联合抽查均要通过省级平台统一实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对外公示抽查结果,不能记于企业名下的非市场主体抽查结果信息可同时通过各部门官网等其他平台公示。二是各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熟悉省级平台操作,全程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三是抽查任务启动后,发起部门要及时通知配合部门在省级平台中认领任务,做好联合抽查计划实施全过程的督促指导工作;配合部门要积极与发起部门对接,按计划要求完成本部门的任务,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四是检查工作完成后,发起部门与配合部门都要将抽查结果及时、准确、规范录入省级平台,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三、确保联合抽查工作质效,迎接督查考核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纳入国务院大督查事项、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导体系、市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全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抽查事项清单100%覆盖、抽查计划100%完成、抽查结果100%公示,按照时间节点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抽查工作。
附件:中原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023年6月27日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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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
序号 | 抽查 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关联信用监管规则及抽查比例 | 任务执行要求 | 检查时间 | ||||
1 | 2023年学校办学、疾病防治及食品安全情况抽查 | 教育局:秋季校园安全工作的检查 卫健委:学校疾病防治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 普通中小学 幼儿园 | 重点检查事项 | 中原区教育局
| 中原区卫健委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 | 区教育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开展检查。 | 8-11月 | ||||
2 | 2023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抽查 | 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检查 市场监管局:广告和收费行为的检查 |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原区教育局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工作实际明确抽查比例 | 区教育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检查 | 6-10月 | ||||
3 | 2023年各类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联合抽查 |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游艺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卫健委:游艺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公安局:娱乐场所治安监督检查 | 各类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原区卫健委
| 市公安局中原分局中原区文旅局
| 高风险对象按不低于20%抽取 | 区卫健委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文旅局、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开展检查。 | 6-11月 | ||||
4 | 2023年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抽查 | 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情况的检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情况;经营活动是否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原区消防大队 | 中原区文旅局
| 高风险对象按不低于20%抽取 | 区消防大队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文旅局开展检查。 | 6-12月 | ||||
5 | 2023年旅馆业联合抽查 | 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情况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旅馆业消防情况的检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接收、传送境外电视节目情况的检查 | 旅馆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公安局中原分局 | 中原区消防大队 中原区文旅局
| 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 | 市公安局中原分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消防大队、区文旅局开展检查。 | 6-11月 | ||||
6 | 2023年保安行业相关单位联合抽查 | 公安局:保安服务公司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公安局中原分局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保安服务企业依法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对信用等级为D的保安行业单位按照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取。 | 1.由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发起保安行业相关单位联合抽查,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 2.市公安局中原分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里的省厅审批保安从业单位中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 | 6-11月 | ||||
7 | 2023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情况联合抽查 | 交通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监管 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监督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郑州市交通局 (联络人:马玲玲) | 郑州市公安局 (联络人:岳艺雨) | 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抽取 | 中原区统一按照上级单位工作要求开展检查。 | 6-11月 | ||||
8 | 2023年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情况联合抽查 | 交通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监管 市场监管局:价格行为检查 | 网约车平台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郑州市交通局 (联络人:马玲玲) |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联络人:李亚巽) | 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抽取 | 中原区统一按照上级单位工作要求开展检查。 | 6-11月 | ||||
9 | 2023年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情况联合抽查 | 交通局:道路客运经营监管 公安局:道路客运车辆的监管 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郑州市交通局 (联络人:马玲玲) | 郑州市公安局 (联络人:岳艺雨)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联络人:王泽) | 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抽取 | 中原区统一按照上级单位工作要求开展检查。 | 6-11月 | ||||
10 | 2023年肥料生产经营者联合抽查 | 农委:肥料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局:对生产企业检查工业许可证获证企业资格和条件进行检查;对销售企业资质、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 肥料生产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郑州市农委 (联络人:雷蕾) | 区市场监管局 | 10% | 市农委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下发至各地对口单位,由各地对抽查对象进行检查。 | 6-10月 | ||||
11 | 2023年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联合抽查 | 农委: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 |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郑州市农委 (联络人:朱小茜) | 区市场监管局 | 50% | 市农委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 | 6-10月 | ||||
12 | 2023年重点监管领域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抽查 | 市场监管局:公示信息的检查 税务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 拒不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公示信息抽查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联络人:王泽) | 郑州市税务局 (联络人:李梦)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对拒不配合市场监管部门2023年度公示信息抽查的企业,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抽查 | 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市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 | 7-12月 | ||||
13 | 2023年度失联企业联合抽查 | 市场监管局:公示信息的检查 税务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 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联络人:王泽) | 郑州市税务局 (联络人:李梦)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对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抽查 | 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市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 | 7-12月 | ||||
14 | 2023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抽查 | 应急管理局:1.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是否存在拒不执行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隐患指令情况的检查;2.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情况的检查;3.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局:对特种设备相关情况进行检查 | 区属以上生产、经营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中原区应急管理局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不低于20% | 区应急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 | 6-10月 | ||||
15 | 2023年地图市场管理联合抽查 | 资源规划局:地图公开、出版、销售是否符合规定。 宣传部门:出版物经营单位许可证情况。 | 地图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原分局
| 中原区委宣传部 | 不低于5%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原分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委宣传部开展检查。 | 6-12月 | ||||
16 | 2023年在建工程领域部门联合抽查 | 城建局:对劳动用工实名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承包活动的检查;对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的检查,对建设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检查;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检查,对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检查等。 人社局: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编制保存工资支付台账情况;对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与人工费用分账管理、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措施的情况;工程项目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情况等。 | 在建工程项目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原区城建局 | 中原区人社局 | 对2022年被移送处罚的项目,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对其他项目,抽查比例不超过10%。 | 区城建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人社局开展检查。 | 6-11月 | ||||
17 | 2023年对律师事务所的联合抽查 | 司法局:1.执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主要责任落实情况;3.律师队伍建设情况;4.业务活动开展情况;5.律师执业表现情况;6.内部管理情况;7.律师协会会员义务履行情况。 市场监管局: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律师事务所(分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原区司法局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由司法局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区司法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 | 6-11月 | ||||
18 | 2023年对房地产领域经纪机构的联合抽查 | 房管局:1、经营场所是否公示;2、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是否执行;3、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承诺事项执行情况;4、技术标准是否执行。 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 | 房地产经纪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郑州市房管局 (联络人:秦建设)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对低风险检查对象抽查比例10%,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检查对象抽查比例50%。 | 市房管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 | 6-11月 | ||||
19 | 2023年对房地产领域开发企业的联合抽查 | 房管局:1.预售款是否进入监管账户;2.预售款的使用是否规范。 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郑州市房管局 (联络人:秦建设)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对低风险检查对象抽查比例30%,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检查对象抽查比例60%。 | 市房管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 | 6-11月 | ||||
20 | 2023年对房地产领域租赁企业的联合抽查 | 房管局:1.是否办理出租登记备案。2.有无违法出租行为。3.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4.企业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5.是否办理房屋租赁资金监管登记备案。 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 | 房地产租赁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郑州市房管局 (联络人:文保成)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抽查不小于入库企业数量的30%。其中,对信用等级为2A的监管对象抽取不低于10%、A抽取不低于30%、B、C级必查。 | 市房管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 | 6-8月 | ||||
21 | 2023年养老服务机构联合抽查 | 民政局: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日常管理情况 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养老机构 | 重点检查事项 | 郑州市民政局 (联络人:侯宪桥)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对2023年新成立的监管对象抽取10%,其他抽取5%。 | 市民政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下发至各地对口单位,有各地对抽查对象进行检查。 | 5-11月 | ||||
22 | 2023年成品油零售企业依法经营有关情况的检查 | 商务局: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2.油品进、销、存管理台帐建立情况。 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 | 成品油零售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原区商务局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对2019年以来,首次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监管对象抽取50% | 区商务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 | 6-10月 | ||||
23 | 2023年节能监察联合抽查 | 区发展改革委: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落实国家和省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相关制度情况:是否设置能源管理岗位、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情况,能源消费统计资料、台账是否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监督检查。 | 用能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原区发展改革委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 | 区发展改革委对用能单位节能情况进行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对能源计量器具情况进行检查。 | 4-12月 | ||||
24 | 2023年企业投资核准项目联合抽查 | 区发展改革委:对企业投资能源类核准项目的检查。 市资源规划局中原分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情况的检查 | 核准项目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原区发展改革委
| 郑州市资源规划局中原分局
| 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抽取 | 区发展改革委对核准批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市资源规划局中原分局对核准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 4-12月 | ||||
25 | 消防产品质量联合监督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事项 区市场监管局: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情况以及消防产品经营者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落实、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内容,查处生产、流通、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违规从业等违法行为检查。 | 消防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原区消防大队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按照所有监管对象的100%抽取 | 中原区消防大队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 | 3-6月 | ||||
26 | 2023代理记账机构部门联合监管检查 | 区财政局:对辖区内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开展全覆盖核查。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的检查。 | 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原区财政局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按照10%的比例抽取 | 区财政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检查 | 5-6月 | ||||
27 | 2023年兽药经营、使用情况联合抽查 | 农委:持证情况;经营条件是否具备;购销记录情况;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遵守情况;用药记录情况;是否有假、劣兽药及其它禁用药品。 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 | 兽药经营、使用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原区农委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由发起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区农委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属地监管原则配合开展检查。 | 7-11月 | ||||
28 | 2023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情况检查 | 区医保局: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使用医保基金情况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情况的检查。 | 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原区医保局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由发起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区医保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属地监管原则配合开展检查。 | 7-11月 | ||||
29 | 2023餐饮业联合检查 | 区城管局: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的检查;瓶装燃气罐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全区餐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原区城管局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由发起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区城管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属地监管原则配合开展检查。 | 7-11月 | ||||
30 | 2023年医疗美容机构联合抽查 | 区卫健委:1.医疗美容机构资质管理情况;2.执业人员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美容广告发布管理情况;5.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广告行为的检查;电子商务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的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价格行为的检查;合同示范文本的检查。 | 医疗美容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原区卫健委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抽取 | 区卫健委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开展检查。 | 7-12月 | ||||
31 | 2023年口腔诊疗机构联合抽查 | 区卫健委:1.口腔诊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2.执业人员管理情况;3.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情况的检查。 | 口腔诊疗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原区卫健委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区卫健委根据本区工作实际明确抽查比例 | 区卫健委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开展检查。 | 7-12月 | ||||
32 | 2023年驾校联合抽查 | 区交通局:学员培训档案情况检查;学员培训合同情况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的检查,价格行为的检查 | 中原区已在交通运输部门登记的驾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原区交通局 | 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抽取 | 区交通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开展检查。 | 7-12月 | ||||
33 | 2023年餐具饮具集中 消毒服务单位联合抽查 | 区卫健委:1.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情况;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3.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情况;4.建立并遵守餐饮具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的检查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原区卫健委
| 中原区市场监管局 | 辖区总数20%,至少20户,不足20户的全部抽查 | 区卫健委统一抽取检查对象,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开展检查。 | 7-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