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社会组织: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河南省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审计工作规程》要求,现将中原区2025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10月9日--2025年11月30日。
二、抽查审计的比例
2025年按照社会组织抽查办法规定,抽查比例不低于3%。
三、抽查人员、方式和内容
(一)抽查人员。采取随机方式决定抽查人员和被抽查单位。
(二)抽查方式。抽查采取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现场检查主要通过座谈了解、沟通交流、现场查看、问题反馈、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承诺等程序进行。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检查人员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如实记录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检查情况、现场处理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在场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在现场不能完成财务审计的,检查人员可要求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财务审计报告材料送至检查机关。
(三)抽查内容。根据《郑州市发改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郑发改收费〔2020】4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社会组织日常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行业协会商会、非营利性托幼机构及养老机构等社会组织。检查内容包括:办公设施、人员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信息公开、财务管理、理事会、监事会、党建工作、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社团涉企收费、评比达标表彰、社团政会脱钩及是否存在违规集资融资、违法开展宗教活动等情况;是否存在利用黑恶势力进行欺行霸市、价格垄断、恶性竞争等涉黑涉恶等违法情形。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实施。抽查人员要严格依据检查细则,对照检查台账,对被抽查单位进行全面详细检查,坚持高标准,不走过场认真填写现场检查笔录,严格财务审计,深入了解社会组织实际情况,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向被抽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通过检查促进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
(二)严于运用。抽查结束,要及时总结抽查情况,向被抽查社会组织反馈情况,肯定好的方面,指出存在问题。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分类督导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要突出检查结果运用,把检查结果与社会组织评估、政府购买服务挂钩,存在严重问题的,除依法子以行政处罚外,还应按规定降低评估等级。
(三)严明纪律。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抽查人员不得在被抽查单位用餐,不得接受社会组织的礼品、礼金和纪念品等。
具体抽查人员、被抽查单位、日程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58528371
中原区民政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