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13 发布机构:中原区人民政府

一、发文背景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及郑州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郑州市在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已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改革举措,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基层延伸。

为进一步优化基层办事流程,完善基层便民服务措施,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号)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郑政办202285号)相关规定,我区对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整理汇编,建立了中原区乡村(包含街道、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二、目的意义

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延伸,进一步优化基层办事流程,完善基层便民服务措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延伸后,中原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当事人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即予以办理,让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等问题,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等。                          

三、主要内容

以河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为基础,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建立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对清单内容实时进行调整。依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机构或职能调整、国家和省简政放权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的要求,及时按程序对相关清单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四、保障落实

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做好政策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企业、群众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解读部门:中原区司法局    

解读人:尚莜淇   

联系方式:0371-6769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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