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原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政策解读(简明问答)
发布时间:2024-12-20 发布机构:中原区人民政府

问:预案编制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极端天气导致的自然灾害、火灾和交通事故等事故灾难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区按照《郑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原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以便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确保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高效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危害。

问: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豫政〔2021〕2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郑政〔2021〕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郑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办〔2022〕49号)《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中原政〔2022〕1号)等进行制定。

问:预案编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提高全区医疗卫生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水平,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能够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问:预案适用哪些范围?

答:本预案适用本区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问:重要举措都有什么?

答:预案明确了在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中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和具体工作任务;建立了医疗卫生救援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医疗卫生救援接警和报告、预案启动和分级响应、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终止等措施。并将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处置工作流程的具体化,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问:文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及部门职责。主要明确了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领导机构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成立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区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区人武部、区委网信办、区委外事办,区卫健委等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按照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二是明确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根据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三是规范应急响应与终止。明确了医疗卫生救援接警和报告、预案启动和分级响应、街道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终止等内容。

四是完善应急体系建设。主要明确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体系建设和医疗机构自身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内容。

五是规范保障措施。主要明确了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的机构、队伍、物资、经费、信息、交通、宣教及奖惩保障等工作内容。

附则部分主要明确了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实施。

问:预案执行标准是什么?

答:各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制定并完善本辖区和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在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时,应最大限度减少事件对人民群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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