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原区工信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工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加强重点领域特别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为中原区工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一是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日常工作检查督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加强拟文环节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规范化。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单位日常办公经费中。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我局将信息公开制度纳入规范化管理,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流程、申请步骤、办理步骤等有关事项;并公开了监督电话,形成了上下配套、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保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进一步优化群众办事流程,严格按照目录中精简后的事项材料清单编制事项信息表和流程图,及时优化调整网上对应的材料。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编制了《2019年度郑州市中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决算公开》和《郑州市中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并按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预决算专栏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3.629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1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公开渠道、途径还比较少;二是网站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结合我局实际,从如下几个方面加强改进:一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全局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